2017-2018學年,FAFSA申請有很大改變,對大學接受新生入學及助學金申請時間有所影響。在這過渡時期,大部分大學會按兵不動,但父母要留意動向,避免延誤。
● 須知
若子女將在2017年7月以後讀大學,並需要申請聯邦及州政府助學金,請留意如下須知:
1. 2017-2018學年,FAFSA申請可提前三個月,即在2016年10月1日就開始做,不需等到2017年1月1日;以後每年的申請開始時間,都是10月1日。
2. 父母要用兩年前的報稅資料,申請2017-2018學年助學金。有些父母在去年已用過2015年報稅資料申請助學金,現在要重複再用一次。
3. 填入FAFSA表的家庭成員中,若有人已享白卡福利,在申請助學金時,父母可能有資格不用提供資產資料。
4. FAFSA再不會向州政府提供學生申請大學時的排名次序;FAFSA早兩年已停止將同樣的資料提供給大學,因為有部分大學以此做出對學生不利的決定,如不錄取或減少助學金。
● 好處
新改變對父母和學生均有好處:
1. 有充足的時間申請助學金。
2. 有充足的時間準備報稅,無需每年一月份就匆忙趕著家庭報稅。以前有些家庭需要填報兩次,第一次用估計數字,待報稅後再做修正。現在不用了。
3. 第一年入大學的學生,父母可提早申請助學金,學生也可獲得更全備資料,作出最後的決擇。
● 收入資料
若2015年家庭報稅已被國稅局接納,在申請2017-18年助學金時,可採用Data Retrieval Tool安排,由國稅局直接向FAFSA下載2015年收入資料,不用自己提供,不僅省時,亦可減少被大學審查的機率。
但父母有以下情況,則不能用直接下載方法:父母結婚,但分開報稅,或以家主身分報稅;父母未婚,但住在一起,用同一地址報稅;父母要修改2015年稅表;父母沒有工卡號碼;需向美國以外國家報稅;父母最近才報好2015年稅(電子報稅三週以內,紙張報稅在11週以內)。
● 基本概念
填報FAFSA目的,是計算父母的自付能力(Expected Family Contribution)。計算學生經濟需要(NEED),是將大學全年費用,減去父母的自付學費(EFC),得出可獲助學金上限。
網上簽名密碼(FSA ID),是父母及學生在網上申請助學金時簽名用。申請ID時,要提供姓名、生日、社安號、個人郵箱及五個私人保密問題答案。
學生是否獨立,FAFSA的定義與國稅局定義有別,所以父母不能藉子女與自己分開報稅將子女變為獨立身分。非獨立學生,需要提供父母及學生資料;獨立學生,只需提供自己的資料。
父母分居或離婚,學生只需提供與學生同住一方的資料。
父母不需填報的資產包括:自住樓宅的淨市價;退休戶口內金額;人壽保險保單現金值(包括年金);員工百人以下的小型家庭式公司資產。父母學生名下的其他資產,都要申報。
申請不提供資產資料者資格(Simplified EFC Formulas):全家年收入在$50,000以下,且具備三條件之一(失業工人、被僱主遣散、非自己辭職);用1040A或1040EZ表格報稅;填報家人中有一人享用其中一種政府補助(Medicaid白卡、SSI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NAP紐約州營養補助、TANF家庭臨時補助金、WIC奶票、學生享全額或部分免費學校午餐)。這類家庭,可不填報家庭資產資料。符合以上資格,全家年收入在$25,000或以下,EFC被認為零,會被大學納入最需要幫助的一類家庭,獲得最高助學金。
● 其他注意事項
父母若用過2015年收入申請助學金,但結果不理想,在新一年申請中仍需再用2015年收入,因為有些因素已改變,結果可以不同。
College Board處理CSS Profile(申請非政府助學金)已確定,申請2017-18學年助學金,與FAFSA一樣採用2015年稅表資料。
假如父母收入和家庭組合在2016年有大改變,申請時仍需用2015年報稅資料,但填報後向大學提供新資料,大學可以專業判斷來調整需用的資料。
2016年10月1日為可以開始申請日期,但不代表要即刻申請,父母可等到對自己最有利的時間再做,但最好在三個月內做妥。
2017-18年FAFSA申報時間,是2016年10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但父母應儘早完成,並注意大學本身及各州的申請截止日期。
來源:角聲號角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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