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受关注的哈佛大学招生涉嫌歧视亚裔案即将开庭之时,川普政府今天再次对美国高校录取涉及种族的“平权法案”采取行动。
奥巴马时期发布的7份鼓励高校将种族作为录取考量的指导意见被撤销,同时小布什时期发布的种族中立录取的指导意见得到“恢复”。
司法部:指导意见超越法律
司法部在去年11月时要求对高校录取中采取的涉及种族的“平权法案”进行重新评估。作为评估过程的一部分,司法部今天撤销了教育部民权科的7项指导意见。这些意见由奥巴马政府在2011年和2016年发布,鼓励高校在录取工作中,把申请学生的种族作为考量,以推进校园的多元化。
川普政府的司法部官员认为,这些指导意见超出了法律、宪法和最高法院判决的要求,误导学校应优先考虑“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而不是法律本身。
哈佛大学
最高法院对于学校为多元化校园而考量录取学生种族的做法进行过限制,但没有制止。奥巴马政府认为学生能够从多元化的校园中获得益处,因而制定了这些指导意见,以让“平权法案”经受住法律审查,但那些指导意见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
反对者指出,奥巴马政府带有偏见性地过度解读了法律,把法院判决中提及的,高校被允许作为多元化理由的“令人信服的利益”,总结为最高法院明确表示,可以狭义地把个体学生的种族作为考虑因素。
教育部网站恢复了小布什时期指导意见
在推翻奥巴马政府指导意见的同时,川普政府还“悄悄”恢复了小布什政府时期出台的部分指导意见。一份过去几年因为政策更替而被显示“撤销”的文件从上星期五开始,重新完整地出现在教育部网站上。不过,这份教育部强烈鼓励学校在录取时采取种族中立的评估方法的文件,只针对小学和初中。但这一举措,依旧被认为川普政府改变“平权法案”的承诺信号。
美国亚裔教育联盟主席赵宇空也对于川普政府的最新举措表示欢迎。他向美国中文网记者表示,撤销奥巴马政府指导意见很好地回应了他们今年3月6日向教育部提交的相关意见。
赵宇空
“虽然只是(不具法律效力)的指导意见,但不能小看它们对高校的威慑力。”赵宇空说,高校从明年起的录取工作中,出现违背法律原则以种族作为重要录取考量依据的做法必定会收敛许多,这对于减轻亚裔学生负担、提高对亚裔学生的公平都是个好消息。
“平权法案”面临十字路口
围绕高校录取平权法案的争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就出现在最高法院,最近一次的2016年费舍尔诉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Fisher v. UTA)的裁决中,最高法院虽然以4比3裁决白人学生费舍尔败诉,但也为该问题今后的法律讨论留出余地。
当时书写的判决书的正是刚刚宣布退休的大法官肯尼迪,保守派的他在那次判决中选择加入自由派。但肯尼迪也同时强调:“对于美国教育体系如何协调平衡对于多元化的追求,与宪法作出的对平等和尊严承诺之间的关系,将是一个长期的挑战。”
2016判决投出关键一票的大法官肯尼迪
公平机会研究中心(Center for Equal Opportunity)组织主席Roger Clegg表示,当前社会对于“平权法案”出现越来越多的反思,是因为不仅是白人学生遭到了歧视,更多的亚裔和其他族裔的学生也面临了歧视。“随着国家人口统计数据的变化,这样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换而言之,随着各族裔人口基数的变化以及教育机构的发展,“高校平权”法案来到十字路口存在时代的必然性。一项在过去认为是出于避免种族歧视的判决,在新的现实环境中,可能制造出新的涉及种族的不平等。
今年秋天,“公平入学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诉哈佛大学招生歧视亚裔学生案就要在麻州地方法院开庭。这一被外界认为会最终上诉到最高法院的诉讼必定会对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美国高校的录取政策带去影响。
目前,川普政府司法部仍没有直接介入这起诉讼,而今天撤销指导意见的举措也不会对该案带去直接的影响。但川普政府的一系列举措都已经明确其试图改变“平权法案”的立场。新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机会,也给保守派争取该案的优势制造有利条件。
华裔抗议取消纽约特殊高中入学考试
围绕高校录取的涉及种族政策已经被诉诸法庭,而对于涉及范围更广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来说,这场由政府主导的变革将会带来怎样影响仍不明确。从近期纽约市拟废除特殊高中考试的争议就可以看出,各方对“公平教育”不同解读而引发的交锋仍会持续。
正如大法官肯尼迪所言,在教育问题上,种族多元化与教育公平间的“矛盾”会一直持续下去。在暂告段落的纽约取消特殊高中风波中,华裔群体积极发声对于事件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在高校“平权法案”法律纷争中,华裔也自始至终走在前沿。也只有这样,无论在何种政治风向下,华裔群体的核心利益才能获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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