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合夥人開設生意,分工方式為我設計產品,對方負責經營,所有產品都會放到Amazon平台銷售,我最近發現公司營收不好,仔細查看後,發現對方經營一樣類型的公司,在Amazon自己的平台上,販售我們合夥公司設計的產品,請問我如何保障自己?
首先要看是否有Partnership Agreement, 合夥人對於公司或是其他合夥人,有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不能進行競爭行為,也不能經營傷害公司或其他合夥人的生意。
另外,你可以證明設計的產品為自己本身的創作,為所有權人,透過知識產權法,不論專利法,商業法或是著作權法,要求合夥人下架產品,並請求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嘗試上Amazon舉報,不過因為侵權事件在Amazon上層出不窮,也有很多是惡意的舉報,並沒有真正的證據,因此除非你有權利證明(專利證書,商標證書或是著作權證書)或是法院的判決,否則Amazon恐不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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