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聽起上來匪夷所思,究其概念,原來在現代人生活理財當中,早已經出現。美國金融業產品發展成熟,隨便瀏覽本地各大銀行的官方網頁,林林總總的借貸產品,令人目不暇給。其中最普遍的要算是房屋貸款和汽車貸款。根據網路上調查所得,在美國貸款買房的人士佔所有買房總數超過六成,貸款買車的人數比例更高。
房屋貸款和汽車貸款的概念非常簡單,某人想買一套價值60萬的房屋,他手頭上有十幾萬的現金,此人有穩定收入而且信貸紀錄良好,去銀行申請房屋貸款很快就得到批核而且條件理想,拿了一個定息貸款,頭款只需付房價的20%。
銀行批出貸款,主要基於以下三個因素,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信貸紀錄和房屋成交價值。每次房屋成交,如果牽涉貸款,銀行都必須對成交房屋作出詳細估價来厘訂該房屋作為貸款抵押品的價值。
讓我們把以上個案關鍵資料再複習一次。
房屋成交價=房屋估價=貸款抵押品價值=60萬
頭款=12萬
貸款額=48萬
供款年期=不長不短的供款年期
供款年利率=不錯的利率
每月供款額=某人能負擔得起的供款額
直接一點說,某人用12萬的代價,便買到一所價值六十萬元的房屋,因為其中48萬,並非某人自己的錢而是銀行的錢。在現代人生活理財來說,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理財槓杠行為。因為畢竟60萬元對普羅大眾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就算口袋中真的有60萬現金,很多人依然會選擇做房屋貸款,因為這樣做不但有房可住,那60萬當中的48萬依然在自己的口袋裏,雖然房屋貸款需要付利息但這利息卻換來48萬的流動性,很多人都會選擇這樣做。買房屋如是,買汽車如是,甚至買電器如是。
既然買房屋、買汽車和買電器可以用別人的錢,我們為何買保險要用自己的錢。<待續>
本文案由Pacific Wealth Solutions 業務發展總監黎仁昌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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