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美國的遺產稅有追溯期嗎?
根據美國的遺產稅制度,是採取先課稅再分配的方式,也就是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必須在財產擁有者過世後9個月內,用現金的方式繳清相關遺產稅款,之後。才可以進行遺產分配如果沒錢付稅,可以申請延期繳付,但也不可以超過6個月。所以在美國繳納遺產稅,是需要要在一定的時間之內,把該繳的遺產稅交給美國國稅局。如果在一定時間之內沒有繳齊,不止遺產拿不到,還可能需要繳蠻龐大的罰金。
02如果將資產轉為現金陸續帶往美國,是不是就不用被徵稅?
這個情況取決於您是否是美國稅務居民如果是美國稅務居民,在海外任何的地方變賣資產,還要看你的資產變賣之後是賺錢還是虧錢。如果虧損就不需要被徵稅,如果賺錢則需要依照美國國稅局的稅法稅率來課稅。
03取得綠卡後一直沒有登錄,資產買賣應該以登陸為時間點結算嗎?在登陸前是不是不用報稅了?
第一,登陸之後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在那個時間點開始結算。第二,在登陸前不需要報稅,因為你還沒有成為美國稅務居民,但是要注意在登陸之前你在美國停留時間超過了183天的話,那就可能會成為它的稅務居民。
04作為美國綠卡持有人,其海外的房產(如在中國)如果賣出,是否有免稅的額度?
如果是自住房的話,是有免稅的額度的。
05太太孩子辦,先生不去,資產在先生名下是不是不用徵稅?
先生沒有去美國成為稅務居民,假如資產全在先生名下,是不需要徵稅也不需要申報
06中國房產有貸款的部分,在出售後按淨值納稅吧?
在美國納稅的標準,是根據你的房價,與貸款無關。假如你花100萬買房子,無論貸款是50萬還是90萬,如果以200萬賣掉,那就是100萬的資本增值利得稅需要去繳納。如果以90萬賣掉,資本虧損10萬塊,那就不需要繳稅。
07女方收入較低,作為主申情人,男方不申請。女方登陸前是否應該把本人名下增值的房產都賣掉?
是的,女方在登陸前應該把她本人名下增值的房產都賣掉,以免在登錄後,需要繳納美國的資本增值利得稅。
08女方賣房收入存入國內戓海外銀行卡,登陸前這部分財產是否應該由銀行出具資產證明並公證?這部分資產是否可免稅?
建議計劃申請美國移民的人在移民前都應該把所有資產做個清單,有可能的話也把它做公證。
另外因為這部分財產是您在移民前也就是成為美國稅務居民之前,把房子賣掉產生的收入,所以是不需要繳稅的。
09女方登陸後,男方從國內匯款給女方,用於購房及生活,是否可免稅?
原則上是可以免稅的。因為一位不具有美國籍的外國人贈與海外的財產給美國人的話,是不需要被課贈與稅的。
10作為新移民現金帶美國有什麼額度限制嗎?
不能攜帶超過1萬元美元的現金入境。
11移民前買的人壽保險,理賠款算收入要報稅嗎?
根據現行法令,在移民前買的人壽保險是不需要列入收入的。
12登錄後賣出房產的話,有個免徵稅額度嗎?什麼情況下才能獲得這個免徵的額度?
若是出售房屋符合美國稅法自用住宅的規定,出售利得就可以享用免稅額,所得可以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最高可以享有25萬美元的免稅額(如果是已婚並且是合併申報者,可以享有50萬美元的免稅額),當利得超過免稅額才需要繳交所得稅。
以下是適用於主要自用住宅免稅額的三個條件:
- 滿足所有權的測試(在出售日前5年,擁有該不動產至少2年)
- 滿足使用的測試(在出售日前5年,在此不動產居住至少2年)
- 在出售日前2年,並沒有用過房屋出售利得的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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