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条约国投资人签证(Treaty Investors)是美国E类短期工作(Temporary Workers)签证中的一种,允许拥有条约国国籍者通过投资美国企业居留美国,投资人旗下满足特定条件的员工也可以申请E2。E2类签证是非移民签证,不能像EB5那样直接获得绿卡所以没有那么赫赫有名。但是由于E2允许申请人无限续期,长期合法居留在美国经营和管理企业,其配偶随之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合法工作,孩子可以免费读公立学校,并可以对接EB1C, EB3, EB5或其他绿卡申请方式,所以常被业界称为给与友好国家国民的 “准国民待遇“,“不是绿卡,胜似绿卡” 。
E2条约国投资人签证只授予那些与美国缔结国际贸易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公民。E2签证的条约国有80多个, 一般为美国的盟国,
友好国家或者策略伙伴国,譬如说, 加拿大, 新加坡,韩国, 中华民国(台湾)等,
也包括了一些知名度不是很高但入籍比较容易的国家, 譬如格林纳达(Grenada)和摩尔多瓦(Moldova)。格林纳达(Grenada)的国籍可以通过捐款最低15万美元,或者购买价值35万美元以上的房地产来快速获得。中国,印度,巴西, 俄罗斯, 南非等发展中国家不是美国的E2条约国。 这些国家的国民可以通过购买格林纳达护照来获得E2签证的申请资格。
E2签证具有显著的时间优势。以格林纳达为例,从开始申请到成功入籍格林纳达只要大约3-4个月,此后由于E2签证没有排期,所以只需要再花短短几个月甚至几周时间就能顺利获得E2签证。
E2签证的成本相对较低。E2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投资开办企业,但不像EB5那样要求至少50万美元的投资额,一般15万美元的最低投资就可以合格。同样的,E2也不要求申请人为美国创造10个工作岗位,除申请人和家属外只需另外雇佣2到3名员工即可。 在现今EB5动辄需要排期10年的情况下, 如果您有意申请EB5投资移民,可以考虑先行申请E2签证作为登陆美国的手段,并在准备和等待EB5期间维持E2的有效性来降低EB5的投资风险。
E2签证的其他优势包括:无名额限制,申请人的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同入境美国,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EAD Card)并为任何雇主工作,且21周岁以下子女可以就读美国公立学校。E2首次签证为期五年,每次入境停留期限不超过两年,只要投资者的公司能正常运营,可以无限次延期,美国境内每次延期不超过两年。
由于以上原因,E2签证拥有较低的投资额要求和申请条件,无排期,无名额限制,是非常理想的投资类非移民签证。由于这些优点,E2签证已经成为一种被广泛使用的非移民签证,根据美国国务院的统计数据,E2签证每年实际发放4万余份,远多于EB5每年约1万的名额。
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已经帮助多国投资人获批E2申请。如果需要咨询和评估您是否可以申请E2签证,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投资人本人在申请E2签证时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1. 拥有与美国长期保持有效国际贸易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国籍;
2. 已经投资,或正在积极地(actively
in the process of investing)将一笔从数量上讲具有实质意义的资金(substantial
amount of capital)投资到一家真实合法(bona fide)的美国企业;
3. 寻求进入美国的唯一目的是发展和管理其投资的企业
为了满足这三条标准,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
投资的形式不限于资金,也包括其他财产。申请人的投资必须以获得收益为目的,如果投资失败,投资的财产有部分或全部灭失的风险。投资所用资金来源必须合法。
b.
一笔从数量上讲具有实质意义的资金(substantial amount of capital)要求该资金:
i.
与收购或设立一家公司的全部费用有实质关系(substantial relationship);
ii.
足够形成条约国投资人对公司成功运营的财务承诺(financial commitment);
iii.
数量上可以支持条约国投资人成功发展和指挥其投资的企业。投资额越低,资金到位率要求越高。例如,如果投资额10万或以下,应当保证100%的资金能够到位;
c.
真实合法(bona fide)的美国企业要求该企业真实存在并保持积极的运营活动(real,
active and operating),以提供能盈利的服务或商品为目的。该公司不能是边缘公司(marginal),即盈利能力不足以为条约国投资人和其家属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的公司。创办的盈利能力暂时不足的公司也可以申请E2,但必须在5年内达到这样的盈利能力;
d.
第3条标准在实践中要求投资人拥有公司至少50%的所有权,或者因为担任管理职位(managerial
position)或其他职责(other corporate device)而拥有公司的管理控制权(operational
control)。
如果条约国投资人需要为员工申请E2签证,该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1.
与条约国投资人拥有相同的国籍;
2.
满足有关法律对“员工”(employee)的定义;
3.
担任 “管理”(executive)或“监督”(supervisory)职责,或者在只担任次要一些职责的情况下有一些特殊资历(special qualifications).
为了使员工获得E2签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
如果条约国投资人身在美国,自己也必须维持有效的E2身份。如果尚未入境,条约国投资人必须有获得E2签证的资格;
b.
“管理”(executive)或“监督”(supervisory)职责要求该员工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或重要部分拥有最终的控制权并为之负责;
c.
特殊资历(special qualifications)指的是那些对公司的高效运营必不可少的技能。移民局审理时会考虑众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i. 员工在其领域内已被证明的专业技能水平;
ii. 其他人是否拥有同样的技能;
iii. 匹配这些特殊资历的薪水金额;
iv. 这些技能和资历是否在美国很容易取得
注意:仅仅拥有特殊的语言和文化知识并不能等同于拥有特殊资历。
因此,移民局审理E2申请时会根据受益人是条约国投资人本人还是其雇员采用不同的审理标准。除了对两者都要求条约国国籍外,其他申请条件均各不相同。如果受益人是投资人本人,要点是实实在在地投资一个企业并对其进行持续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如果受益人是投资人下属的员工,考察的是员工是否承担管理工作或者有哪些特殊技能和履历。
2. E2申请程序
E2只颁发给持有与美国缔结了国际贸易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公民,所以中国投资人必须首先将国籍转换为一个条约国的国籍。条约国多达80多个,其中不乏可以轻松快速地取得国籍的国家。从性价比和可靠程度出发,我们推荐您考虑加勒比国家格林纳达。格林纳达的国籍可以通过捐款最低15万美元,或者购买价值35万美元的房地产来获得,整个流程只要大约3-4个月就能完成。
在获得条约国国籍后,申请人需要充分收集与上述E2标准相应的各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国籍和身份有关的各种文件、美国公司的注册文件、公司章程、商业计划、能证明投资金额和合法来源的银行和公司财务记录、能证明公司盈利能力的证据包括服务或销售合约和实际工作成果、能证明条约国投资人担任高管其他能证明其公司控制权的证据、能证明员工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的文件包括工作邀请和劳动合同等等。
在收集好以上证据后,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需要通过填写I-129《非移民劳工申请表》表格并将它与其他辅助表格、证据、和申请费一起递交给移民局来申请E2签证。移民局有多个用于接收和处理移民申请的区域中心,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住址来决定寄往哪个区域中心。I-129表格及填写说明可以从移民局的官方网站下载。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需要通过使领馆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的面试来获得E2签证。
3. E2签证的停留时间
E2签证在这方面具有其他非移民签证无可比拟的优势,也因此常被称为
“准绿卡” 。条约国投资人和雇员的首次E2签证一般有效期为5年,
每次入境美国的停留期限最多为2年。如果公司顺利运营,条约国投资人和雇员可以在停留期限结束前向移民局申请E2签证延期,每次延期2年,可以无限次延期。E2签证到期后, 可以到美国驻外使领馆续签, 每次可以延长5年。
4. E2条约国投资人和雇员的家属
条约国投资人和雇员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子女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同获得E2签证。值得注意的是,E2配偶和子女的国籍可以与主申请人不同。由于这一点,理论上一个家庭在申请E2时可以选择一个成员来获得条约国国籍并作为E2主申请人,剩下的人保持现有国籍不变作为E2附属申请人。虽然这样做可以为E2家庭节省一笔开支,但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特别是对于来自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的家庭,在出入境时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推荐的做法是全家一起取得条约国国籍。
一般来讲,配偶和子女每次入境的停留期限与E2主申请人相同,都是2年。如果与主申请人的出入境时间不同所以停留时间也不同,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单独申请每次两年的延期。
E2主申请人的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EAD),并无限制地为任何美国雇主工作,拥有比主申请人更高的自由度。如果是夫妻一同申请,不妨将较易独立找到高薪工作的那一位作为附属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另一位家庭成员在协助下有一定的企业经营能力,就可以维持全家的E2身份,并保证整个家庭的收入最大化。
E2配偶和子女有权在美国自由读书。E2配偶可以念任何等级的学校而不需要申请F-1签证。E2签证允许子女念费用相对低廉的公立学校,并享受州内学费待遇,但是一旦子女超过21岁将不被允许续签E2签证,也会失去州内学费待遇。因此,家长需要权衡利弊,为即将成年的子女早做打算,在子女成年以前开始移民申请,或者采取转换F-1学生签证等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学业和身份中断。
美国拥有全球最严格的税务系统之一,会对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和税务意义上的美国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为了保证全球收入征税的全面实施,2010年还颁布了美国联邦法《外国账号纳税法案》(“FATCA”),要求全球包括中国的金融机构向美国汇报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和税务意义上的美国居民的全球资产。
对于E2签证的申请人来说,虽然既非美国公民,又不能直接获得绿卡,但是如果在美国累积一定的居住时间(substantial
presence),会成为税务意义上的美国居民。在这种情况下,您在美国以外的收入会被双重抽税,一次向当地政府缴税,之后还需向美国再缴一次税(差额不足部分)。对于那些高净值人群,由此而产生的税款甚至可能高于E2的投资额。但是,如果是格林纳达护照持有人, 在获得护照的同时, 还可以申请到一个格林纳达的永居证, 这样可以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 借着移居格林纳达的机会,
一次性把中国财产换成美元转移出境。而且,根据CRS条例, 用格林纳达护照开设的银行账号, 名下资产只需要报告给格林纳达政府,
而格林纳达对公民(居民)的海外资产是不收税的。这样, 购买格林纳达, 除了可以获得申请美国E2条约投资商签证这一个优势,
还可以进行资产国际配置, 转换资产管辖权。
因此,我们建议您寻求美国税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协助,在踏入美国领土前就提前根据您的情况规划出一个可以合法避免被全球征税或者减少纳税额的办法,例如提前将您名下的企业转给他人,提前出售您的房产,或者通过控制您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来保证不会成为税务意义上的美国居民。
6. 从E2签证到绿卡
E2签证不是移民美国的终点。作为非移民签证,E2虽然允许您长期留在美国管理企业,但并不能直接使您获得永久居留权(绿卡)。但是由于E2与H1B和L1签证一样,不禁止持有人拥有移民意图,所以可以作为后续申请绿卡的跳板。一般来说,常见的适用于E2签证持有人的绿卡类型有以下几种。
EB5 投资移民:
EB5作为国人最耳熟能详的美国投资移民方式,是与E2签证最能无缝对接的绿卡获得途径。每年获得EB5绿卡的人群中约有80%来自中国。
Eb5的投资额要求比E2高,资金来源审查更严格,创造就业人数要求也更高,但是EB5与E2的申请资质有一定程度的重叠。所以我们建议E2申请人在投资之初就尽量以未来申请Eb5为目标打造自己的企业。同一笔投资,既申请了E2非移民签证,又可以算入您未来申请EB5绿卡的投资额。中间等待的过程,又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工作生活读书,长期和短期目标一箭双雕。在更理想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开办满足EB5标准的公司,同时办理E2和EB5,从而以相对容易获得且可无限续期的E2签证对冲EB5的投资风险和身份不确定性,保证无论EB5成功与否您都可以合法留在美国生活和工作。
其他职业移民途径:
EB1,EB2 或EB3:
如果投资者在中国有控股公司, 曾经担任高管, 美国E2公司业绩发展很好, 可以考虑EB1C高管移民。
如果投资者在美国能找到合适雇主, 雇主有需要聘请投资者这样背景的员工, 而且雇主能证明有足够的财务支付能力,可以通过PERM劳工短缺证明的方式申请EB2或者EB3绿卡。
这个出面申请绿卡的美国雇主一般不能是投资者或其家人持股的。
如果投资者本人在特定领域的成就很高, 可以尝试通过EB1A
特殊人才移民,EB1B杰出研究人员,或者NIW国家利益豁免等方式移民。
家庭移民类绿卡:
如果E2持有人有美籍配偶、21岁以上子女、或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近亲属,还可以通过申请家庭移民类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未来可能直接由E2获得绿卡:
最近,美国国会议员John Rutherford提出了法案H.R. 3265,意图允许在美国经营企业的E2签证持有人在保持10年E2状态后申请绿卡,将E2子女在美国居留的期限从21岁延长到26岁,并许可其满18岁后工作。这份法案的提出是由于E2签证持有人通过投资企业创造工作岗位和税收对美国经济的繁荣做出了不可否认的贡献。如果法案通过,有望帮助超过10万个移民家庭获得绿卡,并为美国经济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无疑是双赢。
然而,这份提案在现今美国反全球化和抑制移民的形势下成功通过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在保持对该法案的关注的同时,更应该早做打算,以其他可行性更高的方法来更早获取绿卡。
总结
E2条约国投资人签证作为一种允许长期居留美国经商、生活、和求学的签证,虽然不是绿卡也不能直接获得绿卡,但由于其可以无限续期的特性常被称为 “准绿卡”
,每年的申请人数一直呈现上升趋势 。如果您有兴趣,但又不确定如何申请E2签证,不妨联系我们进行免费评估。凭借我们移民案件95%的整体成功率,和近十年的相关经验,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保证以最大的真诚和严谨的态度来帮助您在追寻美国梦的途中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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