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多數的人家裡都有汽車,幾乎每天都要駕車外出工作或辦事。常常會看到大街小巷,行人違規橫跨馬路,或橫衝直撞(Jaywalking)。在這裡告訴大家。加州
是一個很特別的州,行人有優先權(Right of the way)。根據車輛法規21950。在加州所有的車輛。在任何時候,任何街道,不管路面有無行人步行標示,當你駕車看到行人,你都得讓他們優先通過。
當然,在你 考駕照路試的時候。行車手冊也有告訴行人不能隨意的橫跨馬路。而且在2018年1月1號之後。新法規告訴行人,當你看到路燈標誌,開始閃爍到最後幾秒鐘的時候。你當然可以通過路口。但是數字結束之後,行人必須要快速的到達對面。如果違規,可能會收到$25 至$250元左右的罰單。雖然有法規支持罰單,但是多年來我還未聽說有親友及客戶收到類似罰單。
相比之下,好像有一點矛盾。一個交通規則說任何的車輛都要讓行人, 行人有優先權。無論是有沒有交通路標都要遵守, 而另一個規則就是行人過街不適當的話,有可能會收到違規的處罰。但是我要在這裡告訴華人朋友。多年來,我們處理了無數的汽車賠償事故。我們發現。只要是有行人、或者是騎腳踏車、或者使用滑板(skateboard)的年輕人, 即使是非法過街,發生人體受傷的車禍後。保險公司最後還是得負責所有的醫藥費給行人,及其他懲罰性的理賠費用。所以大家開車。尤其是下了快速公路(Freeway),進入街道,都時常要注意是否有冒失的行人過街,更要注意是否有不良於行的人或老年人需要緩緩過街。
再來, 就是注意你的汽車保險: 在責任險這個部分,現在法律所要求的基本責任險, 十多年來都沒有改變, 最低仍然是只有一萬五/三萬($15,000-$30,000)。多年來通貨膨脹,醫療費用暴漲下, 多半都沒有辦法理賠完全的,尤其是在人體受傷的案件下。所以民眾當購買汽車保險時,一定要把責任險加高到10萬30萬以上($100,000 - $300,000)。這樣萬一碰到車禍 時, 才不至於影響你家裡的財務狀況,家中如果有年輕人新拿駕照的父母,更要與保險經紀協商加上雨傘險才能確保理賠金額足夠,免去日後律師法院追討的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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