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联邦法院周二裁定,美国政府在国际旅客入境关口检查时,随机抽检手机和笔记型电脑等电子设备的行为,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未来海关人员检查时,须提出正当怀疑理由,才能搜索旅客的电子用品。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障人民不受无故搜查和扣押物品的权益。2017年夏季,美国开始抽验旅客随身携带的电子装置,初衷是防止恐怖分子将炸弹藏在装置里。美国公民自由协会(ACLU)表示,政府滥用随机抽查流程,美国海关官员查验时,不仅检查硬体,还会接受其他机构所托,检查手机和笔电内容,协助调查税务、诈欺、侵害智财权等刑事犯罪情报。
法庭文件指,官员收到其他政府机构要求后,不仅检查嫌疑人的电子装置,嫌疑人的亲友或相关人士入境美国时,随身电子产品都可能遭查验或扣押。此外,官员要求检查的动机,可能构成歧视。美国公民阿拉萨德(Nadia Alasaad)和丈夫居住于麻州,欲从加拿大返国时,两人在入境关口被要求交出手机和密码;官员没有提出理由,阿拉萨德认为,是因为她戴着头巾。当局在15天后才将手机还给他们。
国土安全部曾强调,除非有外交豁免,否则任何人都须遵守海关官员的检验指示。联邦法院虽裁定违宪,实际如何执行、或上诉与否,当局尚未表态;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未回覆媒体询问,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仅表示,在2019财政年度,海关应对4.14亿国际旅客入境人次,仅进行约4.1万次电子装置搜查,比率不到0.1%。
来源:洛杉矶生活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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