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01/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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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A"跨國企業 高階經理級調派
- 跨國企 業高階經理級調派
- 每次可批1-3年,可延期最長7年
- 配偶及子女可持L2簽證隨行赴美,
- 子女可公立學校,享受當居民待遇
申請條件為:
- 總公司成立至少一年,有規模
- 申請人有至少一年在總公司任“執行”,“管理”職位
- L-1 海外總公司所需文件
- 公司執照、公司章程
- 公司财務報表
- 公司營業文件
- 總公司組織圖表:
- 照片四套:顯示出公司規模等
L-1 美國分公司所需文件
- 成立註冊或收購公司文件
- 驗資證明文件
- 提供辦公室租約及辦公室照片等
新成立公司之美國分公司即使”零”員工亦可申請
- L-1 申請個人所需文件
- 個人簡歷(學經歷供參考)
- 申請人個人月薪資表
- 在職證明,調派證明
- 護照影本
- 全戶出生/結婚證明公證書
- 過去三年申請人的美國簽證
- 經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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