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是國力的延伸,在美國許多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在很多重要領域擔任重要職位。有些從事公職,當了議員,甚至市長。
因工作等原因,長期奔波於中美兩國之間的綠卡人士,實現當初辦綠卡的目的後,保留綠卡或放棄綠卡?已經成為海外綠卡人士最常面臨的問題之一。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不能常住美國的綠卡人士,如何保留綠卡?
首先來解釋綠卡分兩種,臨時綠卡&永久綠卡。投資移民及美國公民申請結婚未滿2年的配偶先從臨時綠卡開始。
臨時綠卡階段,申請人一旦放棄或被沒收,跟隨受益人的綠卡同時就失效了。永久綠卡階段,主申請人的綠卡放棄,不會影響跟隨受益人。
首先,先簡單扼要講一下拿到美國綠卡後的權利義務,便於後面考慮是要保留還是放棄。
可在美國任意地點工作,擁有自己的事業。小孩大學畢業後不再需要通過H-1B抽籤來獲得美國工作。工作薪資上被雇主剝削,失去工作晉升的機會。
2)受教育權
公立學校:美國為所有從幼稚園到12年級的美國學生提供免費的公立學校教育。
大學教育:小孩就讀大學不受外國學生名額限制,科系專業選擇不受限,並可享受美國教育各項優惠政策,支付當地居民的學費,申請各項獎學金或學生貸款等。
另外,不僅是小孩,大人也可以享受美國的教育福利。例如英文學習:美國公立學校為所有需要學習英語的學生提供幫助和指導。
3)擔任各級政府公職
4)獲得社會保障、社會輔助金、醫療保險福利
入境後可立即享有聯邦社會福利,例如:緊急醫療救護、短期的緊急救濟、傳染病的免疫和測試、社會安全法案規定下的特定撫養補助、學生補助、工作培訓等。
其中一點:醫療保險:為年齡達到65周歲或以上的老人提供的健康保險計畫。一般而言,一生在美國的總工作時間達到10年(40個季度)才能免費獲得醫療保險A部分的福利:醫院保險,承保住院病人護理、特殊護理設備、晚期病人護理以及家庭保健護理。
5)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獲得綠卡滿5年,實際在美國居住滿2年半,可申請入籍美國。成為美國公民的好處主要包括:
1.美國公民有權選舉聯邦、州和地方各級政府官員。美國綠卡持有者沒有選舉與被選舉權。
2.許多國家對美國公民免簽證。
3.美國公民能夠申請他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移民美國,而不需要等待配額。只有公民可以申請兄弟姐妹。
4.成為美國公民後就不必擔心綠卡丟失或長期在國外居留而無法回美。
5.美國公民不會被驅除出境。
6.在國外退休的美國公民可以享有全部社會安全福利,綠卡持有者只能享受一半的福利。
7.美國公民可以有更多的任職和就業機會。只有公民才能就任經選舉產生的市、州和聯邦的政府職位。許多聯邦、州和市的工作只招聘美國公民。
8.如果孩子在美國外出生,年齡在18歲以下且未婚,父母在入籍時,子女可自動入籍。
9.美國公民有更多的金融和稅收優惠,經常容易獲得貸款,並得到更好的貸款利率,因為貸方認為他們逃債的可能較少。
美國沒有所謂的“移民監”,但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後,要求你將美國當成自己的家。
根據規定,永久居民(綠卡)在離開美國1年之內可以持綠卡再進入美國;如果打算離境美國超過12個月,應當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以便今後回到美國。
上述規定讓綠卡人士有這樣一個錯誤觀念:只要每年回美國一次就能保持綠卡。其實不然。如果不能證明有在美國永久居住的意圖,即使每年來美國,美國政府也可能取消你的綠卡。每年都有不少的綠卡,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聯繫證明美國是永久居住地而被取消綠卡。
最近,我一個朋友,夫妻倆為了兒子,2015年中拿到綠卡,之後每年來美國2-3趟,這次4月初洛杉磯入境時,被移民官警告,給了一份Reentry Permit申請說明和一份I-407表格。這就是後面我們分別要講到的回美證和放棄綠卡。
2)全球納稅義務
提醒一點:長期居住海外的綠卡和公民也要申報所得稅,一年在美國境外居住超過330天,可以申報Form 2555(或2555EZ) 海外收入抵免。
綠卡人士,遺產方面如果超過540萬美金,有高達48%遺產稅;贈予方面,目前一年贈予一個人14000美金。所以今天拿綠卡常常會考慮這是一種家庭財富的傳承,需要好好規劃。
3)兵役登記
所有18周歲至26周歲之間的男性均必須在兵役登記局登記。男性若在獲得移民簽證或調整身份時正好處於此年齡區間,則其可能已自動在兵役登記局登記。可在兵役登記網站www.sss.gov上查詢。目前美國軍隊並沒有徵兵,但是年齡在18周歲至26周歲之間的男性仍必須登記。除非永久居民和美國公民本人願意,否則他們不需要加入軍隊服役。
那海外居民如何保留綠卡?
1、回美證
上面講過在美國居住要求。其中提到的Reentry Permit就是回美證。
什麼是回美證?何種情況需要辦理?
回美證Reentry Permit俗稱白皮書,是簽發給預計在美國境外停留六個月以上的永久居民的一種旅行檔。
雖然規定:如果打算離境美國超過12個月,應當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以便今後回到美國。
但移民局的態度是“如果您離開美國的時間在六個月和一年之間且有證據顯示您無意將美國當成您永久的家,那麼您也有可能失去您的永久居民身份。”並且離境超過6個月,通常會需要你解釋。
因此,我們建議一年在美國居住不滿6個月的綠卡人士都應該要申請回美證,避免遇到麻煩。因為在入境時移民官會看你過去12個月的出入境記錄。
上面那個案例中,移民官就直接告知我那位朋友:過去12個月你們在美國一共才待了30多天。要不申請回美證,要不就放棄。儘管這位朋友覺得挺委屈,入境後還是趕緊來辦理回美證。
回美證有效期多久?可辦理幾次?
一般情況下,回美證一次的有效期是2年,從批准之日開始起算,到期後需要重新申請,包括繳納申請費和按指紋。辦兩次之後,有可能有效期只有1年,或有可能會被移民局要求補件(RFE)提供在美國居住的證明。
我們幫助非常多的客人辦過回美證,甚至幫助90年代拿綠卡的客人還在繼續辦回美證。
辦理程式:
提交回美證申請、移民局規費——移民局通知按指紋、照相(大約3-4周)——前往移民局完成指紋——移民局審理後發放回美證(大約4-5個月)。
什麼情況會被拒?
在回美證申請被裁定之前申請人離開美國,不會對申請的批准與否造成影響。但根據規定,提交回美證申請時,申請人應當在美國。
如果是海外人士不能在美國停留那麼久等待完成指紋,我們可以提供特快白皮書服務。
有回美證就是護身符嗎?
但是,回美證也並不能保證順利返回美國,持有者抵美時依然要通過檢查。即使持有回美證,但是該永久居民若不能提供其與美國有關聯的證明,入境官員有權不准其入境,並取消其美國永久居留權。因此,只能說回美證是常住海外居民的必備檔之一。
2、移民官判斷你是否屬於永久居民的出發點?
根據CBP檔,移民官在審核永久居民是否能夠保持自己永久居民資格時,更多考慮的是:
[1] 離開美國的目的;
[2] 在美國目前一共居住多少年,在美國境外停留時間的長短;
[3] 是否有近親屬在美國,大部分家人在美國境內還是境外;
[4] 是否有守法納稅;
[5] 是否在美國境內工作?還是在境外工作;在美國境外的工作是暫時的,還是有固定期限的;
[6] 是否和美國保持固定的聯繫,如在美國擁有房產,銀行帳戶,信用卡和駕駛執照等;
並且,指出以下因素很有可能被判定為放棄綠卡:長期在海外工作,近親幾乎都不是美國居民/公民,通常有返程票在身,在美國沒有固定住址,在美國境外長時間居住等等。
3、為保留綠卡應做哪些準備?預防勝於治療
1)保留美國的地址:如果有不動產,不要輕易出售,可以出租;
2)海外工作的雇主信函:如果被美國雇主派往境外工作,要取得雇主信。如果綠卡持有人是被外國雇主雇用,或是短期工作,要獲得雇用合同和表明工作時間長短的證明。如果工作結束時間不能確定,就要小心保持盡可能多的其它和美國的聯繫;
3)美國的銀行帳戶、信用卡帳戶、更新美國駕照/ID等。一些雇員被派往境外工作,但仍能領取工資,他們應要求雇主將工資直接存入他們的美元帳戶。
4)子女在美就讀記錄、其它親屬資訊。
5)在美國有公司、有投資、設立信託等。
4、持綠卡在海外已超過一年,或綠卡過期,如何應對?
如果綠卡人士在美國境外已經超過一年,又沒有申請回美證。如何返回美國?
1)在美國使領館申請SB-1回美簽證(Returning Resident Visas):針對持綠卡在境外超過一年,或回美證過期的情況。
基本申請流程:向廣州領事館提交申請,參加第一輪面試,決定是否有申請回美簽證的資格——取得資格,重新移民體檢和移民簽證程式,繳納費用——第二輪面試決定是否能獲得移民簽證——面談通過獲得移民簽證入境美國。
2)在美國使領館申請Transportation Letter:針對綠卡過期的海外居民。需提交申請資料並面談。
3)實際案例分享:我們幫助過持綠卡離境美國多年、或者是綠卡過期的海外居民安全返回美國。
a. 綠卡持有人海外生活6年後返美,成功保有綠卡
b. 綠卡過期,緊急回美順利過關
5、入境時萬一綠卡被扣,能否撤銷或取回?
之前有客人帶家人從溫哥華開車進西雅圖,有美國綠卡和加拿大楓葉卡,結果綠卡被扣住,要求出庭。或者機場綠卡被扣。
在入關時,假如不幸被扣住綠卡,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如果移民官認定你沒有在美居住的意圖,移民官會要求你直接簽I-407放棄綠卡。要保留綠卡的,一定不能簽此份表格;如果不肯簽放棄綠卡,綠卡會被收走,臨時讓你入境去等待出庭(Hearing)通知。
不幸遇到這種移民官,你的綠卡和證件被扣,但海外還有工作或小孩要讀書,想拿回綠卡但又不能一直留在美國,怎麼辦?
據我們處理經驗來看,出庭日期往往不定,也許3~6個月才會要求出庭,在此期間不能輕易離境,如有急事離開,應請律師幫你申請Parole;在等待出庭期間,則要積極準備或建立在美居住的證明材料,例如駕照、房產租約、學校記錄、銀行資料、信用記錄等。如果本人無法在Hearing日期出庭,可以委託律師來處理,我們的律師處理過多起客人持綠卡入境美國被刁難、出庭取回綠卡、甚至被撤銷的案例,成功保住了他們的居民身份。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律師代表客人,趕在案件轉到法院前,撤銷案件(dismiss)。這樣,不僅免掉出庭的困擾,法院那邊都不會有案件記錄。同時又重新拿回綠卡,恢復居民身份。這種我們也有成功案例。
6、特例:被派往海外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居民
如果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外停留的時間超過一年,即使持回美證可以返美,但是歸化入籍所要滿足的五年或三年連續居住時間將會中斷。除非當事人在離境美國一年期限未滿之前提交為歸化入籍而保留居住權的申請,因此有意申請歸化入籍的永久居民,最好不要在國外停留超過一年。
申請基本要求:受雇於美國公司的綠卡人士被派往海外工作。
常住海外的居民希望保留綠卡,我們可以為您提供:
1.保留綠卡服務:1)個案諮詢:瞭解情況後指導您需要做哪些、準備哪些資料;2)入關護航:如何順利入境,避免被刁難或發生綠卡被扣;3)快速申請回美證,取得海外居民必備檔。
2.快速通關:針對記錄良好、需要經常旅行的綠卡人士,辦理了快速通關可以避免被詢問。但這並不能免除回美證的辦理。
3.綠卡出庭的取回或撤銷:針對已不幸發生綠卡被扣情形的客人。
針對綠卡問題,我們後續文章還會再介紹海外居民如何放棄綠卡。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www.tsangslaw.cn
電話:1-800-985-1234(Amy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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