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局USPTO与昨日公布最新政策,考虑到新冠病毒COVID-19的爆发,商标局局长决定从今天6月16日起,可优先处理相关COVID-19的商品和服务的商标申请。该政策是为了加快有助于疫情防治的商标申请,其中包括下列产品及服务项目:
医药品或医疗器材,如检测试剂盒、呼吸机,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面罩、防护服、手套等起到预防、诊断、治疗COVID-19并需要通过美国食品医药管理局(FDA)认证的产品。
从事预防、诊断、治疗COVID-19的医疗服务或医疗研究服务。
该政策的全文请见:
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TM-COVID-19-Prioritized-Examination.pdf?utm_campaign=subscriptioncenter&utm_content=&utm_medium=email&utm_name=&utm_source=govdelivery&utm_term=
商标局此举可加快相关COVID-19商标的前期审批过程,整个申请流程因此大概可以缩短两个月的时间,但公示期的时长不会有变化。虽然公示(Publication)仅需30天,但就我们的经验来看,从公示结束到商标获得批准还需要额外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如果您想要注册有关COVID-19商品或服务的商标,除了提交一般的商标申请之外,还可以额外向商标局提交优先处理的请求,即Petition to Director,该请求的网上链接可在商标局官网上找到。此请求需要申请人书面说明并宣誓为何其商标申请有资格获得优先处理。请注意:提交优先处理请求的相关费用(petition fee)可以豁免,但商标本身的申请费(application fee)无法豁免或退还,依然要缴。除此之外,根据商标局给我们的反馈,申请人还需要在请求中说明其产品已经获得FDA的认证。
目前USPTO官网上的Petition to Director(即优先处理的请求)表格已经上线了响应此政策的新选项(见下图红色方框标出处),并且在提交此petition的当下无需缴费。但是,虽然当下不用缴费,USPTO却要求必须勾选“之后可能会收取费用”的一个选项。这意味着,如果请求不合格,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事后补交100美元的请求费。
自从疫情爆发以来,李荻律师事务所已代理了数件有关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产品的商标申请。我们拥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申请经验,已成功代理上千件商标申请。除了美国商标业务,本律所也承办中国、欧盟、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商标注册业务。如果您需要注册商标,或者想了解更多有关商标申请的信息,欢迎联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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