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及共和兩黨共同提出一個名為《香港安全港法》法案, 將香港公民指定為優先難民,同時簡化了他們的申請難民程序。此外, 這項立法還指示國務院與志同道合的盟國合作,一起接受來自香港的難民。
這個法案會將香港人指定為優先審理的難民申請,適用對象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 在民間社會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支持與香港引渡法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自治權的侵犯有關的抗議;在此類抗議活動中發揮了組織作用;擔任此類抗議活動的急救人員;在報導記者等抗議活動時受到傷害;向因參與此類抗議活動而被捕的一名或多名個人提供有償或無償法律服務;或因參與抗議活動而被正式起訴,拘留或定罪, 或上述群體的中國籍親屬包括父母, 配偶以及子女。
這項立法將促進和加快難民程序,使擔心受到迫害的香港公民能夠迅速離開。目前此一法案只是兩黨提出尚未通過, 還不是正式法律, 相關的申請要求, 細節以及是否能夠正式實施還要看最後是否國會通過總統簽字生效, 進一步消息請隨時關注本網. www.li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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