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廿一日表明支持同性「民事結合」,成為第一個支持同性戀者組織家庭的教宗。同性戀天主教徒大表歡呼,但教會保守派嚴厲反對。
方濟各在羅馬電影節廿一日放映一部有關他本人的紀錄片中說:「同性戀人士有權組成家庭。他們是上帝的子民,有權建立家庭。我們需要制定民事結合的法律。如此一來,他們就能受到法律保護。我支持這一點。」
方濟各在擔任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大主教期間,已支持同性伴侶民事結合來代替同性婚姻。這次在紀錄片中的說詞,是二○一三年他擔任教宗以來在這個議題上最清晰的表態。
歐洲平權組織ILGA等多個支持同性戀及雙性戀團體,對教宗的談話表示審慎歡迎。然而,不少教會保守派隨即反對,美國羅德島州主教托賓要求教廷澄清,他說教宗的說法顯然與教會長期以來關於同性婚姻的教導互相矛盾,教會不能支持及接受客觀上不道德的關係。
所謂「民事結合」在法律上被認為是類似但不等同於婚姻的結合關係,主要用來授予同性婚姻法律認可,並賦予多數或所有婚姻的權利、福利、減稅和義務。
虔誠天主教徒、曾參與同婚立法的前副總統陳建仁表示,目前台灣和全球卅多個國家已經同婚合法化,廿多個國家(包括義大利)也准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台灣是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亞洲國家,希望台灣持續成為亞洲捍衛人權的燈塔。
文章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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