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绿卡持有人境外超期滞留该如何应对? | 李荻律师事务所

時間:12/08/2020 瀏覽: 17787

新冠病毒COVID-19在美国愈演愈烈,从3月份爆发到现在已经过去8个月的时间了,Trump政府在3月份颁布了9994总统令禁止大部分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入境,其中大部分工作类签证持有人受到其影响而未能入境,比如L1/H1-B,但是该总统令没有禁止公民和绿卡持有人(LPR/CPR)。尽管如此,我们了解到仍有很多绿卡持有人至今尚未回到美国,短则数月,长的甚至超过一年以上。他们绝大部分是出于航班管制、自身安全或者家庭因素等因素而选择不回到美国。实际上,这种情况极有可能会影响到您绿卡身份的有效性。鉴于最近很多客户来问这方面问题,笔者将对这些情况进行分别讨论,并浅析当下法律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绿卡持有人要在美国待多久才算满足居住要求(Residency Requirement)?

 

虽然移民法针对入籍申请人的continuous residence (连续居住) 以及physical presence (实际身在美国) 均有明确的要求,但对于绿卡持有人必须在美国境内住满多久才能维持绿卡身份并无明确要求。但如果绿卡持有人存在长期旅行 (lengthy travel) 以及境外超期滞留 (extended absence) 的情况,都有可能被视为其已放弃绿卡身份(abandonment of status)。因此大部分的律师通常会建议绿卡持有人在一年内最好不要在美国境外居留超过180天;如果早有长期在美国境外居留的打算,最好提前申请回美证。受COVID-19的影响而长期在美国境外停留就属于超期滞留的一种,而超期滞留则会对绿卡的有效性造成上述风险。超期滞留在移民法上一般分为两种,离境连续超过6个月但不满一年或者离境连续超过一年,这两种情况的后果和应对方法也不尽相同。

 

如果我属于第一种超期滞留,离境超过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情况,我该如何应对?


如果在境外停留超过6个月但不满一年,一般来说是允许入境的。移民法没有规定LPR/CPR必须申请某种文件才能入境,绿卡持有人通常持有有效绿卡即可正常通过海关。但是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在是否允许入关的问题上,法律 (8 U.S.C. 1101)赋予了海关CBP绝对的决定权,我们前面说到不满一年能入境只是大部分的情况。如果海关翻看您的历史出入境记录或者查询到政府联网的记录,发现您有放弃绿卡身份的意图(Intent to abandon the LPR status),海关有权拒绝您入境。那如何界定是否有此意图,这实际上是法律上的解释和判断问题。比如有的LPR/CPR超期滞留了11个月,虽然没有超过一年,但实际上已经接近一年,那本身也容易收到海关的质疑。再比如LPR/CPR这次境外滞留虽然没超过一年,但是以前经常在境外滞留,或者每次来美国只待几天时间,这种情况也具有极大风险。这种情况可以提前联系律师准备一份通关文件,如果入境时受到海关质疑,可以将通关文件给海关展示以表示您没有放弃绿卡身份的意图。

 

如果我属于第二种超期滞留,离境超过一年以上的情况,我该如何应对?

 

如果在境外滞留超过一年以上,原则在出境前必须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否则绿卡会失效。但是现在的大部分情况是,LPR/CPR在疫情前出境,由于疫情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无法入境,导致超期一年未入境。实际上,许多LPR/CPR在出境前并未料到自己会在境外待这么久,然而现行法律没有给境外的LPR/CPR提供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的途径。因此,LPR/CPR只能通过申请一类特殊的签证回美:SB-1 Visa—Returning Residents Visa.

 

SB-1签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如何申请?

 

申请SB-1签证,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离开美国时拥有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即LPR/CPR;

2. 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或者超过Re-entry Permit有效期未回美国;

3. 申请人离开美国时意图回美国并且没有放弃这个意图;

4.申请人打算回美国,并且在美国境外长期停留是由于非申请人所控制的原因造成。

 

在中国申请SB-1签证需要联系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流程大致如下:

 

1. 决定什么时候回美国;

2. 建议提前2-3个月联系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需要通过Email Inquiry的方式联系,联系渠道如下https://china.usembassy-china.org.cn/visas/immigrant-visas/contact-us/immigrant-visa-unit-question/;

3. 待领事馆安排第一轮面试,申请人填写DS-117表格,准备面试材料;

4. 待领事馆批准第一轮面试,通过以后领事馆会给与下一步流程,基本上仍然是重新做一份DS-260;

5. 准备DS-260以及相关材料,接受体检,参加第二次面试;

6. 待领事馆批准第二轮面试后,拿到移民签证,重新进美国。

 

美国是否有出台相关政策保护因受到疫情影响而未能回美的绿卡持有人?

 

美国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绿卡持有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要尽快入境,准备通关文件或者申请SB-1签证。如果对自身情况仍有存疑的,请联系李荻律师事务所。

 

美国驻瑞士与列支敦士登大使馆有一则回复是关于SB-1签证的,大使馆建议离境超过一年的LPR/CPR申请SB-1签证。

 

我离境超过一年,是否可以不申请SB-1签证,直接回美国?

 

非常不建议。如前文所述,离境超过一年以上,需要申请回美证或者SB-1签证入境。如果直接入境,海关会盘查您的情况,如果发现您没有一个有效ID入境(回美证或者SB-1签证),很大概率海关会拒绝您入境。即便您非常幸运,遇到了一位非常好的海关官员,他们也会让您填写Form-193表格,并且缴纳不菲的申请费。因此,笔者再次提醒准备回美的LPR/CPR,请务必做好充足的准备再入境。




李荻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经验丰富,高效专业的移民团队,成功办理了各种移民案件,包括婚姻绿卡、EB2、EB3、H-1B签证、L-1签证,身份转换,签证延期以及各类移民签证问题。如果您在美国有任何有关身份或签证的问题,欢迎与李荻律师事务所联络。

 

电话:626-723-4849

邮箱:info@dili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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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https://ch.usembassy.gov/information-for-non-u-s-citizens-following-the-coronavirus-covid-19-outbreak/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immigrate/returning-resident.html

https://china.usembassy-china.org.cn/news-events/page/4/?search_query=COVID-19&date_m#038;date_m


封面图片来源:

https://images.app.goo.gl/Lkr6uJkVDvpbVG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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