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專利(patent )? 減少在專利申請上的冤枉路
大部分對專利都是一知半解,夢想家帶您了解專利,減少在專利申請上的冤枉路。
何謂專利(patent )?
專利就如同一份合同一般,是發明人和政府之間的一份合同,透過它(patent ),發明人可以在請
求核准的專利權下,排除其它人販賣,製造,及使用,政府給予發明人自專利申請日起算最多二十
年專利權。 換言之,發明人或是授讓人可以在從申請專利管道,拿到專利的過程知中,取得販賣製造
使用的權利或是以此募集資金。
這份合同載明了你所必須盡的義務及所附有的權利:
發明人必須詳細揭露所屬發明,申請案在最早申請日起算十八個月自動公開,發明人藉詳細揭露
發明內容給公知大眾,換取政府排除公知大眾對其專利標的販賣製造使用的權利,此目的在於藉由
不斷的分享別人的智慧和最新的技術,鼓勵大眾不斷的創新。
專利申請流程:
1. 新申請案 送件 (filing new application) Earliest Filing Date
2. 補件更正通知/ 轉讓通知 (notice of missing parts/assignee) Optional within one month
3. 公開通知 ( Publication ) Usually 18 months
4. 限制選擇 (Restriction Requirement) three to six months
5. 第一次審查通知書 (Non-final office action) six months to one and half year
6. 第二次/最終審查通知書 (Final office action )
7. 延續審查( RCE) or CIP
8. 核準審定書 (Notice of Allowance)
9. 繳交領證費( Issue Fee)
10.專利證書 (Certificate)
11. 繳交維持費 (Maintenance Fee)
PS. 黑色字部份是專利申請至領證必經步驟,藍色字部份則為很可能發生的可能步驟,右側日則為從
最早申請日起算可能發生之日期範圍
當收到答辯通知 (A notice of office action) 該如何看待?
USPTO在收到專利申請後,即會按申請案進行實體審查。 進行審查的審查員對申請案之申請專利
範圍所請求的技術主題進行「新穎性調查」,將相關的先前技藝調出相對比核查,此外也會針對專
利申請範圍進行顯而易見性的調查。
當接到駁核審定書時, 我們擁有豐富的答辯經驗團隊,對於各領域各種不同專利界疑難的答辯案
, 都可以找到解決的方法,我們更代表您與專利審查員進行面試。 有效的與專利審查員面談可以
消除隨後的官方意見審查書,更減少流程 申請的時間和相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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