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法】 股東董事爭議,各唱各的調? | 劉美芳聯合律師事務所

法律 時間:10/08/2020 瀏覽: 2769
這年頭後生可畏,逸鑫經濟學碩士畢業,一踏入社會就初露鋒芒,雖說他比一般人運氣好,出生豪門世家,他本人也相對有擔當見地,以四處尋找投資機會作為他的畢生志向。

年前逸鑫決定入資南加州一家科技公司,和其他幾位傑出菁英並列股東,由於公司初創規模並不大,所以每人又同時兼任董事或經理人的職位。大夥同意選賢與能,將管理團隊交給其中一位菁英小傅來帶領。小傅不負眾望,將公司管理的有聲有色。

原本事業蒸蒸日上,美國卻忽然遇上新冠病毒疫情,小傅的團隊為了因應市場衝擊,在經營方針上,竟然作出一項讓逸鑫完全無法接受的重大決定。逸鑫雖百般阻撓,其他人卻各懷鬼胎,他們所採取的,不是默許小傅,就是暫時觀望的態度。此時逸鑫該如何應對?逸鑫能做些什麼,好鞏固自身立場?


身為企業股東,逸鑫扮演的原本是幕後出資、不干朝政的角色,但他同時又是董事,因此也參予公司的重要決策。一旦他在經營理念上,和其他人員有所出入,甚至發生爭議,在沒有其他解決之道下,他可以尋求法律上的幫助。

企業內鬥,常見的狀況包含:

一、經營方向分歧:逸鑫投資的企業,初期確實有豐厚的盈餘,但幾年下來,股東和董事們為了自身利益,開始各唱各的調。如此的不和睦,將可能造成企業經營遲緩,失去重心,甚至最後瓦解。倘若溝通無效,逸鑫只能委託一位加州商業法律師,在法律上給予他正確的指引,並以客戶利益、合同內容、加州商業法令等等,作為展開和談的基礎。

二、違反職責:俗話說的好,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身為公司裡的一份子,每人都有自己的職責所在,不可為了個人利益,將公司利益擺在一旁。例如,有位經理人為了圖利自己,要求公司只能把訂單交給某個特定廠商,甚至收受賄賂,那就是一種違反經理人職責的最壞示範。嚴重的情況下,公司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三、小股東權益受損:股權少的小股東,可能在公司經營方針上,較無發言權。尤其當他們被大股東施壓,權益更容易受損。例如,大股東強迫他們釋放股權,隱瞞公司重大訊息,拒絶透露財務狀況,涉及非法行為等等。然而,小股東在加州法律的保護下,不該小覷自己,他們絶對有發聲的權利。

以上論及的股東或董事糾紛,只是冰山一角。有些企業內部關係,相較起來更加錯綜複雜、撲朔迷離。您可以試著和一位商業法律師坐下來詳談,理出頭緒,走出混亂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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