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離婚律師讀解:鄭爽跨國撫養權可回中國再打官司

法律 時間:04/08/2021 瀏覽: 2596

騰訊原文鏈接如下:https://new.qq.com/omn/20210407/20210407A07IC000.html 

近日,中國明星鄭爽與張恆撫養權糾紛案,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縣再次開庭審理。就本次庭審內容,騰訊新聞官方欄目《一線》專訪了美國知名華人離婚律師周媛(Joanne Zhou from The Zhou Law Group),對這樁備受關注的複雜跨國孩子撫養權案進行深度解析。根據周媛律師的分析,就目前情況來看,鄭爽有可能獲得孩子的共同撫養權,並可以之後回中國繼續打官司。 

根據周媛律師的解讀,在爭奪撫養權官司中,父母的人品並不是法官判決的因素,哪怕過去十惡不赦,只要沒有嚴重精神問題和家暴問題,法官都會傾向於判給雙方共同撫養。因為,共同撫養是幾乎所有專家和法庭體係都想要追求的目標,這被認為是對孩子最高利益的最大保護。如果確定一方父母的撫養會對孩子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那對於共同撫養的推進就會被暫時擱置。就鄭爽這個案子來講,即使鑑定出鄭爽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她會失去撫養的資格,因為要看具體是什麼問題。如果這個精神問題只是影響到平常工作、說話打交道,沒有到傷害小孩的程度,還是可以帶小孩的,因此依然可能有撫養權。 

之前,張恆公示的錄音顯示,鄭爽有過想遺棄孩子的想法。但周媛律師稱,鄭爽過去的想法其實權重較輕。現在她是否還有遺棄的想法,才是法官關注的重點。她還在打官司,還在花律師費,通過實際行動爭取撫養孩子,這些都會被法官考慮。只要她願意為孩子花錢並付諸行動,就證明孩子對她有價值。 

關於本案結果,法官稱需討論兩星期後,再做出最終判決。周媛律師表示,在孩子成年之前,法院一般都會持續對孩子的撫養權有管轄權,只要孩子還居住在當地。按照美國的司法體制,如果有一方發起撫養權更改的訴訟,法官一般都不得不接納,被告方也必須應訴,否則很可能被視為放棄。除了在美國再起訴,他們也可以回國後再打官司。美國法官可能會要求當事人回到中國登記一樣的判決(注:因美國的判決,不會直接同步到國內,因此需要當事人去註冊,才會在國內同樣生效),但如果當事人不做這件事,美國法官也很難管到孩子離開美國之後的事情。周媛律師稱:“頂多是來美國之後才能管得到他,但他們可以放棄來美國的任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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