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恒在互聯網上發佈了他與鄭爽爭奪孩子撫養權的結果,法院判張恒擁有子女撫養獨立決定權,鄭爽獲少量撫養時間。但隨後被媒體質疑,認為張恒實際是敗訴方。對此,騰訊新聞官方欄目《一線》獨家專訪了美國灣區知名華人離婚律師周媛(Joanne Zhou from The Zhou Law Group),專業讀解這場長達近兩個月的撫養權大戰結果。
根據網上發佈的張恒鄭爽撫養權案的判決書部分內容,周媛律師表示,可以從中看到法官對鄭爽的失望。法官認為鄭爽目前不是一位合格的母親,既未向本法庭展示成為其子女重要的照顧人的意願,也沒有展示任何動力和穩定性來照顧這兩個小孩。
周媛律師(Joanne Zhou from The Zhou Law Group)向騰訊《一線》表示,撫養權官司涉及實際撫養權和法定監護權(英文為legal custody,即監護權)。如果拿到完全的監護權,也叫sole legal custody,大致就是張恒所說的獨立撫養權,可以單方面完全決定孩子的居住地,證件辦理,上學,旅行等等重大事項。從這個層面來講,張恒確實是所謂的勝訴方。
關於實際撫養權主要影響鄭爽陪孩子的百分比時間,一般情況下鄭爽都一定會有,只是多少問題。周媛律師分析說,只要鄭爽向法官申請,法官就會鼓勵她去增加時間。如果不給增加,是因為法官看到一些不利因素,但一定會從孩子的最高利益角度出發。
根據目前法院的判決,在沒有母親同意或簽名的情況下,張恒有權保留子女所需的任何政府檔,包括護照。周媛律師(Joanne Zhou from The Zhou Law Group)表示,張恒已經可以獨立給孩子辦護照等各種手續,帶孩子回國了。由於在美國出生,孩子擁有美國國籍,但也不會因國籍問題影響回中國。至於孩子回國後要不要放棄美國國籍,可以等孩子18歲後決定或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確定。”
就目前判決情況,鄭爽是否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呢?周媛律師表示,孩子撫養費的確定,要考慮雙方當下的收入水準和賺錢能力,過去積累財產、資產本身和撫養費沒有關係,但這些過去的財產和資產在當下產生的新增收益則和撫養費有關。同時,鄭爽面臨天價賠償,還被揭偷稅漏稅,是否有收入也決定了她是否還需要支付撫養費,而這需要鄭爽主動披露收入情況,或者張恒向法庭申請,如質疑其有收入,則需要請律師去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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