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 EB-5系列(一): 不同申请阶段,区域中心项目出问题,对取得绿卡影响有多大? | JLG伯盛仲合律師事務所

移民 時間:10/11/2021 瀏覽: 3036

EB-5是美国技术移民的第五类别,是美国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者、为美国创造就业而于1990年设立的移民项目。它对投资人的学历和工作背景没有限制,只要求投资人的投资金额达到要求,并为美国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即可。同时,EB-5申请中,只要投资人一人“达标”,其直系亲属即可随之一起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EB-5项目在中国的盛行始于2013年前后。2013年年中,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首次面临了排期。


投资移民分为直接投资移民,和区域中心投资移民。在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申请过程中,投资人通常会接触到三个关键角色:移民中介,区域中心项目负责人,以及移民律师。


在一个良好的配合关系中,移民中介或移民律师应介绍自己亲自经过考察,并经过尽职调查后确认的靠谱的多个移民项目给投资人,在投资人确认有意向投资的项目后,(通常)移民律师会与项目方取得联系,安排投资人到项目实地进行考察。当投资人确认投资项目后,移民律师即可开始进行对移民申请材料的检查。


尽管EB-5为不少外籍投资人开通了一条移民“快车道”,但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现在,区域中心的项目资金回收失败率接近80%。如此之高的问题率,究竟是己方配合的环节出了问题,还是项目本身存在隐患又或者是移民局故意刁难?一旦申请出了问题,投资人的移民之路究竟是否还走的下去?


*目前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授权法案,还未延期成功。以下分析内容均基于未来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授权法案延期成功,相关各项审理都恢复正常的情况。


EB-5申请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投资移民申请共分为三大步骤:I-526投资移民(资格)申请, I-485身份转换申请,以及I-829临时转永久绿卡申请。


如果投资移民申请出现问题,通常问题会出现在两个大的方面:投资人的投资款项无法清晰追溯,移民局质疑投资资金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等,或投资项目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由于项目方运营、管理不善导致项目未能开工,或投资人的投资款项被挪用等。


投资人能否继续推进移民进程?


2019年11月21日生效的联邦新规中规定,若投资人的I-526申请已获批且尚未取得临时绿卡,此时由于非投资人自身的原因,导致I-526批准被撤销的情况下,投资人可保留之前的优先日作为随后递交的新I-526申请的优先日。


基于上述法规,如果投资人的EB-5项目出了问题,是否可以继续完成移民申请并要求项目方退款,可从以下几个投资移民的不同阶段来分析:

  • I-526申请刚递交:在I-526申请还没有被批准前,投资人可以中止申请,并要求项目方退还投资款项,具体退款流程要依据投资人签署的认购协议来进行。若投资人另投其他投资移民项目,需重新递交I-526申请,且优先日会根据新的递件时间重新计算。

  • I-526申请已获批,等待临时绿卡排期: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要求项目方进行退款会较为困难。此时,若投资人选择重新投资一个项目,其需再次递交I-526申请,但先前获批申请的优先日一般可以延用。

  • 已递交了I-485申请或在NVC阶段,等待审理或面谈中:如果投资人还未取得临时绿卡(还未登陆美国),项目出现任何异常情况,都可能会对投资人绿卡的取得产生影响。

  • 取得临时绿卡,I-829申请审理中:如果投资人已取得临时绿卡,但由于项目方挪用资金、项目未能为美国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或区域中心被美国证监会(SEC)起诉欺诈等情况,那么投资人的永久绿卡申请极有可能被拒。


投资人面临的抉择:保投资款还是保绿卡?


根据上文的分析,一旦EB-5申请过程中投资项目出现问题,投资人需核实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查看自己移民申请的状态,通过专业律师的评估,来判断投资项目的问题对移民进程的实际影响,并考虑下一步可以采取的行动。


若投资人还未取得临时绿卡,从上文来看,项目的任何异常情况都会对投资人的移民进程产生较大影响。投资人的诉求或可放在收回投资款上,但在项目本身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投资人想要追回投资款并非是一件易事。


若投资人已拿到临时绿卡,在永久绿卡的申请过程中投资项目出现问题,或因项目问题导致永久绿卡申请被拒,投资人可将重点放在移民身份上,通过翻案、上诉等渠道来保住自己的绿卡。前述任何一种方式都是耗时长,且法律程序复杂的申请,我们会在未来几期的系列文章中,为大家深入浅出,梳理思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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