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04/08/2022
瀏覽: 4818
加州立法会正在审议一条法律修改意见,预计在加州实行4天工作制,如果实在要工作5天的,第5天必须要支付1.5倍的加班费。
这个提案名为AB2932法案,由萨克拉门托的众议员克里斯蒂娜·加西亚克里斯蒂娜·加西亚(Cristina Garcia)和北加州南湾的华裔众议员罗达伦(Evan Low)共同提出。它的主要内容是修改现有的劳工法,其中包括以下几方面——- 现行法律定义的“工作周”,为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需要支付1.5倍的工资。修改后的法律,将“工作周”定义为每周工作32小时,超过就需要支付1.5倍的工资。
将每周的工作时间从5天改为4天,这么做到底好不好?员工受益,雇主是否会也会受益呢?一些尝试过的雇主表示,这会提高生产力和利润,但也有一些雇主表示,这会导致员工压力更大。冰岛曾经试点过每周工作35或36小时,甚至更短时间,表明这是一个压倒性的成功。而微软曾经在2019年在日本实行了4天的工作制,表示每位员工的销售额衡量的生产力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近 40%。不过,对于IT行业来说,4天工作制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来说,5天的工作量,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压缩在4天内完成的。比如,沃尔玛的仓库管理员,其每周装卸货物的量基本上是固定的,不可能把星期五的货物在星期四搬完。因此,这条法律对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来说,就是变相给员工加工资。来自南加州河滨县的日裔众议员马克·高野(Mark Takano)就表示,这相当于给员工增加10%的工资。那么,这也意味着,员工工资的增加将会直接带来商品成本的上升,“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成本的增加,最终会体现在商品价格。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