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家家户户对于资产规划的意识提升了不少,大部分的家庭都会考虑通过设立生前信托和遗嘱来制定家族的财产传承,以及避免将来可能面临的遗产法庭程序。生前信托和遗嘱是两种不同的工具,其功能和应用领域均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两种不同的资产规划工具各自的特点。
生前信托的用途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生前信托?生前信托 living trust 是一份法律文件,主要目的是用来规划财产的管理以及傳承、指定财产管理人、财产受益人,同时能不经过法院手续,即可将遗产交到继承人手上。设立人 trustor 将财产管理权交托给受托人 trustee ,而受托人必须按照信托内容来管理及最终分配财产给受益人 beneficiary 。生前信托一旦成立,立即生效。所指定的受托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也可以是自己,自己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好友、律师、专门的财产信托公司、等等。
遗嘱的重要性
除了信托之外,遗嘱也不可或缺,因为遗嘱有几大特点。首先,若有未成年孩子,父母可事先透过遗嘱指定由谁来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并可安排第二、第三人顺位。另外,个人所有物品,有价值的如字画、珠宝、古董等,或涉及个人情感如宠物、收藏品等,可透过遗嘱交给欲遗赠的人。遗嘱必须指定一名执行者 executor 为立遗嘱者執行遗嘱。负责管教孩子的未成年子女监护人與负责执行遗嘱的遗嘱执行人可为同一人,也可指定不同人。
若因疏忽或其它因素,没有来得及在生前将某些财产转入生前信托中,当事人一旦离世,家属可能还需经由遗产法院的遗产继承手续,才能将这些财产进行分配给继承人。然而,如果当事人曾经立下遗嘱,并在里面注明那些未在生前转入的财产也应该转入生前信托中,那么相对来讲,也就减少许多后人争執遗產的空间,以及减低法律上处理遗产的复杂性。
遗嘱设立要点
遗嘱的效力至关重要,由于美国各州立法不同,在加州基本上遗嘱的设立人须年满18岁,意即为加州法律上所定义的成年人,与具备足夠的心智能力。要注意的是,在拟定遗嘱时,当事人神智是否清楚?是否具有法律上认定的自主行为能力?是否遭受威胁利诱?
若律师怀疑遗嘱设立人心智缺陷,可以聘请精神科医师诊断鉴定其心智能力。再者,加州一般来说,需要至少两位十八岁以上之成年人在场作为见证人,他们在立遗嘱人签下遗嘱时,能够证实其神智清楚,并未遭受他人逼迫。遗嘱的受益人,或具有利益冲突者 conflict of interest ,最好不要担任见证人。
信托遗嘱争议
然而,即便上述之诊断鉴定及签名见证均俱备的状态下,为了保护各方权利,假使家属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或对其内容产生质疑,仍可向法院提出异议。此时上述两位见证人就可能需要出庭作证。
此外,即使有生前信托的存在,如果信托管理人违反职责,私心利用或侵吞財產,那么利害关系人也可以针对这些种种不当行为提出诉讼,要求信托管理人交出账本,或是要求撤换信托管理人、以及要求信托管理人赔偿不当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结论
如何在生前进行全盘的资产规划,取决于资产类型、收入来源、未来计划、乃至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等。为了避免遗产继承纠纷,设立一份完善的遗嘱和生前信托,确实还是有其必要性的。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