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明明结了婚,却抛弃家庭、消失人间,他(她)兴许不是刻意这么作,其实有什么难言之隐。但这类人的配偶可就伤脑筋了,想再婚再嫁的,害怕犯重婚罪。想匡正自己的配偶栏填写方式,也无能为力。严重的,假若对方在外面欠下债务,是不是得随时提心吊胆,债主会不会有一天找上门来。
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句话美國獨立宣言也有写道。遇到这种配偶音讯全无的情况,要是想单方面提出离婚,追求属于您自己的幸福,该如何进行?
送达离婚传票
首先必须了解,加州离婚程序上第一个动作,就是得将离婚申请文件以及法院传票送达给配偶。现在问题来了,根本就找不到配偶,是不是就卡关了?千万别这么想。
加州家事法庭有一些因应的程序可以遵循,首先当事人必须竭尽所能寻找配偶下落。寻人过程须巨细靡遗记录下来,最直接的就是探寻对方的亲友。再者,就是到配偶最后一次居住处或工作地点登门造访。假设居住处无人应门,就得多跑几趟,最好可以请教房东或物业管理人员。同时,您可以拜访对方最后一次的工作地点,询问前雇主、同事是否知道对方的下落。
或许您会说,这些方法都已经试过了,但重点在于证明给法官看,您已经竭尽所能。
透过美国邮政系统,也许可以成功查到对方的最新地址。网络资讯发达,有许多网站免费提供搜寻个人居住地服务。脸书、微信、Twitter、Instagram、LinkedIn、LINE 等各种社群网站,可供您寻找蛛丝马迹。此外,亦可以查询对方资产登记有无变化,或是联系DMV车辆管理局,看对方是否曾变更登记或更新地址。
倘若您因为工作繁忙,无法亲力亲为四处奔波找人,有些专门提供这些服务的专业公司或私家侦探,可以代劳。
登报送达离婚传票
历经这些耗时耗力的寻人过程,依然徒劳无功,离婚律师将为您撰写一份 Declaration of Due Diligence 宣誓书,并由您本人在宣誓书上签名为证。接下来,律师将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官判定是否同意您在法院认可的当地报纸上刊登离婚传票,连续四周,每周一次。
这就是所谓的 Service by Publication,中文译作登报送达。利用登报公告的方式,完成送达法院传票给对方的程序。为期四周的登报公告结束后,再等到30天的应诉期過了之后,若还是没有收到失踪一方的回应,可以请求法院按缺席判决方式,审理离婚案。
法院如何定义失踪呢?失踪并非当事人自己说了算,正如上文所说,需要一系列证据来证明。过程中,申请人须向法院提交文件,来证明为寻找对方下落,付出极大的努力而无果。法院认可后,才会下达登报送达的命令。至此,当事人才可以进行登报公告。所以这个程序可能比一般简单的离婚传票送达花费更多的时间、精神、及金钱。当然,一旦完成了登报公告的程序,接下来就以普通离婚案,继续往下进行。
其他公告离婚方式
登报费价格不菲,有些经济状况较辛苦的离婚申请人,无力负担,可申请改由将离婚传票公开贴在法院告示栏。如此公开告示需连续28天才算送达完成,接着等到应诉期過了之后,若还是没有收到失踪一方的回应,就可以在找不到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以上提到的报纸刊登或法院公告方式,皆适用于申请离婚、合法分居、婚姻无效,却找不到配偶的情况下。谨记在心的是,法官并非来者不拒,也有可能拒绝您以登报或法院公告方式来取代传统送达。尤其当法官怀疑您并没有认真找人,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送达,而您却未努力实行。
结论
追求幸福的过程并不容易。寻人耗时耗力,更耗精神,但为了要展开崭新的生活,翻开人生的下一章,一切都是值得的。欲深入了解公示送达离婚,请咨询一位加州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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