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讲到了贷款买房前可以做的5件事情,从而来帮助你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接下来我们来谈一谈在贷款申请过程中有哪些事情是一定不要做的,如果做了绝对会影响你的贷款进度,甚至让银行直接拒绝掉你的贷款申请。
1.不要更换工作
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会去核实你最近两年的工作记录,如果你在做贷款期间换了工作,不仅需要向银行提供录用信,有时还需要提供第一个月的工资单,这种情况下就会造成不必要的延期。此外,如果你原来属于W2雇员,在更换工作后变成了1099, 那么通常情况下你需要有两年以上1099报税记录才能申请贷款。所以在申请贷款期间千万不要轻易更换工作,任何关于工作上的变化都要和你的贷款经纪人提前沟通。
2.不要申请新的信用卡账户
贷款审批过程中,申请新的信用卡是大忌。因为在申请信用卡时,信用卡公司会去查询你的信用分数,并在信用报告上留下记录。Underwriter 在审核你的贷款时会要求你对查询记录做出解释,有时还需要提供新账户最近一个月的银行账单,这样就会增加贷款的复杂性。此外,银行会在放款前更新你的信用报告,如果发现借款人名下有新的债务出现,就需要重新计算DTI ( Debt-to-Income ratio),一旦DTI ratio超过规定值,那么就会导致你的贷款最后被拒。
3.不要关闭已经不用的信用卡账户
关闭已经不用的信用卡账户看似是不会对DTI ratio 造成任何影响,但它却会影响到你的信用历史甚至于信用分数。大多数的贷款方案对借款人的信用历史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即使是已经不再使用的信用卡,也不要去关闭它。
4.不要有大额转账
从申请贷款前两个月一直到放款都需要避免大额转账在你的银行账户中发生,因为银行通常会需要你提供最近两个月的银行账单来查询首付款和过户费的来源。对于账单中出现的大额转账都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转账记录。对于来源不明的资金,或者现金是不能做为首付款和过户费使用的。那么如何判定转账是否为大额转账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单笔存款不能超过你申请贷款时每月总收入的一半,假设total monthly qualifying income为$10,000,那么单笔超过$5,000的转账就视为大额转账,需要提供文件来证明来源。
5.不要成为别人的Co-Borrower或Co-Signer
无论哪种贷款,一旦你作为共同借款人或者共同签署人,那么这笔贷款银行就会算成是你名下的债务,从而增加DTI ratio。讲一个经常会发生的例子,借款人A要申请房屋贷款,但他几个月前做为Co-signer帮朋友B申请过汽车贷款,每月车贷一直由B来支付,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汽车贷款属于是A的债务吗? 原则上是属于的,除非借款人A可以提供由实际付款人B连续12个月按时支付车贷的记录,这个记录可以是Canceled Checks或者银行账单。但如果低于12个月的付款记录或者有拖欠,那么这笔债务就不能从A的名下移除,还会影响到A的信用分数。
6.不要擅自离开你所居住的城市
贷款过程中大部分文件都是接受电子签名的,但唯独最后一份贷款文件需要所有在产权上登记的人和公证人员一起来面对面签署。如果你无法签署最后的贷款文件,一定要提前告知你的贷款经纪人,并提前准备好一份特别授权书(Special Power of Attorney)来委托其他人帮你签署。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贷款项目都接受POA,例如有些套现贷款就不接受POA,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离开美国,则需要将贷款文件带到当地的美国领事馆进行公正和签署,然后将原件寄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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