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獨立日假期告一段落,雖然相關交通安全大數據需要一些時間才會公布,但從加州公路巡警CHP近年在每個長周末假期採用極限飽和執法來看,似乎已經從過往的大數據,估算未來的發展。
問:加州的交通安全有什麼情況值得關注?
答:2023年的大數據,需要我們認真看待,CHP在去年同一時期採用極限飽和執法,期間整個加州仍然有68人在交通意外事故中不幸失去寶貴生命。
這68宗身亡個案的分析發現,有接近一半沒有扣好安全帶,有違NHTSA、CDC等聯邦部門提倡的「一上車立即扣好安全帶」宗旨,令人驚訝,反映確實有民眾的交通安全意識,隨著假期來臨而有所鬆懈,余晨峰律師一再強調,道路交通安全沒有放假這回事,一不留神,危機隨時出現。
不僅如此,根據CHP的統計,去年獨立日長周末假期的極限飽和執法期間,有1224人因醉駕而被捕,平均每5分鐘就有一名醉駕司機被捕。
問:我們在駕駛期間,有時會感覺到疑似醉駕者的存在,請教余晨峰律師,CHP鼓勵我們如何作出回應?
答:CHP鼓勵民眾一旦發現有疑似司機DUI,馬上撥打911向警方報案,余晨峰律師提醒,最好旁邊有副駕幫助,避免開車打電話而分心。在決定報警時,一定要將懷疑醉駕者所駕駛的汽車車牌號碼、車型、自己一方身處位置、行駛方向等提供給接線人員,以便調動就近的警方執法人員採取攔截行動。
CHP鼓勵大家報警,除了保障自己及第三者,亦是挽救疑似醉駕者的生命安全,避免造成災難性交通意外事故,因此一直強調,希望每一位在加州開車的司機,當清醒駕駛人,參加有飲酒活動的場合之前,預早商定一位全程不飲酒的司機負責駕駛,即使找不到清醒駕駛人,亦可選擇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網約車服務等安全回家。
問:CHP要嚴厲取締超速危險駕駛,假如我們跟醉駕比較,兩者的嚴重性究竟有多大?
答:無論醉駕或超速危險駕駛,兩者都是目前加州道路交通的安全隱患,醉駕是違法行為,反而超速危險駕駛比較棘手,每個駕駛人都有可能超速,例如趕時間、越過前面車輛、甚至路怒等,無論以什麼原因超速,皆屬於危險及不負責任,要當一位負責任的司機,一定要管控行車速度,不可以以高於限速的速度行駛,避免跟第三者發生碰撞。
問:有時我們在高速公路上,會見到前面有一部CHP車輛亮起紅燈,並以之字形行走,想問余晨峰律師,假如司機見狀,代表什麼事情發生了?
答:余晨峰律師很久以前曾經提過,CHP會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突發狀況後,立即調動車輛,以聯群結隊方式,隔開出事現場,假如路面有行車線能夠通行,CHP車輛不排除會扮演安全車的角色,引導其他車輛以安全速度駛離現場。
余晨峰律師解釋,CHP車輛走之字形,主要原因可能是路面上發現障礙物、廢物、傢私、動物、失靈車輛、發生了交通意外而需要等待緊急救援人員到場等,避免從後的車輛剎車不及造成追尾或再生交通意外事故。
問:假如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期間,忽然見到前面有CHP車輛亮起紅燈走之字形,我們應採取什麼態度,確保合法合規?
答:CHP車輛在這個時候不僅是安全車,亦是緊急車輛,根據車管局的《駕駛手冊》,不論身處哪裡,所有車輛與緊急車輛,需要馬上保持安全距離,不可跟得太貼,CHP車輛正正想拉開距離,確保突發狀況的現場屬於安全範圍,讓緊急救援人員盡快處理。
余晨峰律師提醒,假如CHP警員有足夠證據,證明司機沒有遵從指示,與CHP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極有可能引用相關交通規則發出告票,金額及扣分罰則肯定會比一般交通違規重得多。
問:民眾經常覺得很難理解何謂安全距離,想請教余晨峰律師,可否給予一些參考資料,讓我們有所掌握?
答:余晨峰律師強調,以下所提供的資料屬於參考性質,實際情況大家需要閱讀車管局的《駕駛手冊》,瞭解箇中的精髓所在,
1)與前方的執法車輛,應保持起碼300英呎距離,相當於大約20部小型私家車一條直線排開的距離,余晨峰律師解釋,高速公路上的車速可以用飛快形容,無法輕易像普通道路般,聽到緊急車輛的聲音就能迅速停在路邊迴避;
2)無論在高速公路或普通道路駕駛,務必避免追尾、碰撞之類的交通意外事故,每當車速增量increment升高每小時一英哩單位,使到司機的反應時間下降及增加剎車距離,因此CH今年的執法重點對付超速危險駕駛,以及強烈呼籲民眾限速、保持安全距離;
3)關於安全距離的時間感,在天氣狀況正常、車速每小時35英哩至55英哩的情況下,與前面的車輛應保持3秒距離;至於在車速每小時55英哩至75英哩的高速公路上,與前面的車輛應保持最少4秒距離,天氣狀況不佳的話,可能需要更多的時間距離。
余晨峰律師提醒,這些屬於一般性參考建議,實際情況還要視乎大環境例如天氣、通勤時間、路面行車速度等,最重要留意《駕駛手冊》的詳細說明。
余晨峰律師在總結時說,CHP每逢長周末假期開始前,以高頻率提醒民眾注意安全,假期期間採用極限飽和執法,務求攔截跟道路安全對著幹的害群之馬,以自己的假期換取大眾的交通安全,值得大家肯定。
CHP近年加強對付日趨嚴重的超速危險駕駛,原因是任何一位司機都有可能超速,超速的同時會降低我們的反應能力,一旦遇到突發狀況而未能作出適當反應,後果不堪設想。
余晨峰律師律師叮囑大家,一定要以安全車速駕駛,無論發生甚麼類型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人體傷害,請以自身生命安全為先,立即到醫院求醫,然後盡快研聘精辦相關類型的律師事務所,確保一切後續工作得到妥善處理,保障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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