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薩迪納】加州法律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全面、迅速且以誠信的方式調查、處理並支付您的索賠,並且始終以公平的態度對待您。根據《加州保險法典》第790.03條及《加州行政法規》第2695.9條的規定,保險公司若存在“不合理”的行為,即屬於“惡意”行為。如果您遭受損失,而保險公司在處理您的索賠時表現出不合理的行為,那麼他們便是在“惡意”行事。前檢察官、亞市市長,現任亞市市議員、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指出,對於受害者來說,最常見的問題是:保險公司的不合理行為造成了什麼傷害,並且追訴這些行為是否具有實際意義。
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律師表示,如果您掌握了保護您的基本法律知識,並且保留了有關索賠處理過程的詳細記錄,您可以加快賠償的進程並提高獲得應得賠償的機會。如果您無法使保險公司變得合理,並且有專業的律師代表您提起訴訟,那麼該訴訟可以聲稱保險公司違反了誠信和公平交易的契約,並應向您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