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吵不休,在美国加州的魏家,几乎天天上演,无论是夫妻之间,或是婆媳之间,为了各种芝麻蒜皮的小事,可以说是吵到快把屋顶给掀了。
婆婆早年丧偶,把家中独子视为唯一的依靠,本以为透过相亲万中选一娶进门的儿媳妇,不但学历高、家境富裕,更是温柔乖巧听话,没想到真的生活在一起,才发现她的个性好强,和夫家完全不对盘。吵了一整年,直到婆婆主动把一家住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才总算平息了口舌之争。
拿到房子,媳妇的脾气并没有因此变好,长辈以为只要自己委曲求全,尽量不去招惹媳妇,小俩口好好过日子也就罢了,岂料造物弄人,才新婚一年多,魏家仅剩的独苗忽然因公殉职,和他父亲一样英年早逝。魏妈妈哭的撕心裂肺,这下子她真的成了孤苦无依的老太婆,别想指望那个只会跟她作对的媳妇。
丧礼过后没多久,媳妇立刻提出分家的要求,丈夫一走,她和夫家彻底断了关系,最好早早把遗产给分了,她好尽早搬回娘家。魏家人没有提早立遗嘱的习惯,一切必须按照加州法院的遗产继承手续办理。
魏妈妈认为,尽管这栋房子当初说好留给儿子媳妇,但现在儿子不在了,媳妇是不是能把房子归还,让老人家有个地方可以安养天年。媳妇听了可不乐意,好歹她为这个家也贡献了不少心力,既然房子都转让了,岂有转回去给婆婆的道理。婆媳二人为了这件事吵到不可开交,因为不可调解的遗产继承纠纷,只好对簿公堂。
经过法院审理,打官司几番回合下来,律师分析,媳妇保有该房子产权的机率,的确存在,而婆婆有可能只能拿回产权的四分之一,原因为何呢?
无遗嘱继承
无遗嘱继承 (intestate succession),指的是当家中有人不幸过世,由于生前不曾设立任何遗产规划文件,因此家属必须透过遗产法院,申请认证、分配、并继承其名下资产。至于由何者来继承遗产,遗产继承顺序为何,则必须依据现行法律来决定。
这有点类似亚洲国家的遗产特留分以及应继分制度,保留特定比例的遗产给各个继承人。但美国更加重视的,是将遗产区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或属于逝者的个别财产,这将影响继承人的资格,以及能够拿到的份额。
以台湾遗产法为例,魏妈妈已经先给儿子媳妇的房产,给媳妇的部分,除非当初赠与时有胁迫或诈欺等情事,可能有别的救济途径之外,若是自愿给的,无法讨回。 而赠与儿子的部分,则为儿子的遗产,继承人为何人则视儿子有无小孩而定,若有小孩,则由小孩及媳妇平均继承; 若无小孩,则媳妇可拿一半,魏妈妈拿另一半(若魏爸爸还在,则为魏爸魏妈平分这一半)。通常不建议老人家先将房产赠与予孩子,除了可能有老年无依的风险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台湾税务考量,建议要考虑赠与税、遗产税及房地合一税等税负的试算。
无遗嘱继承顺序
逝者的父母或许健在,可能有配偶,也可能有后代子孙,有兄弟姐妹,或是其他众多亲戚存在,但并非每个人都有权利分一杯羹。为了判断谁拥有优先的继承权利,请参考以下表格:
加州无遗嘱遗产继承顺序
California Intestate Succession Priority
父母赠与
案例中,魏媽媽在儿子生前,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媳婦,这在加州属于赠与的一种。父母的赠与,并非婚后收入,因此可以被视为逝者的个别财产。魏媽媽为了家和万事兴,当初自愿把房子的一半产权登记在媳妇名下,既然给出去了,除非媳妇同意,否则无法轻易转回给婆婆。
当然,如若魏媽媽可以提出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当初房子只意图留给儿子一人,登记一半在媳妇名下是受到威胁逼迫、诈骗、或有其他不为人知的苦衷,或许可以说服法官,把房子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资产,但无遗嘱继承规定,魏媽媽最多只能继承儿子个别财产的一半。
结论
要避免走入遗产诉讼的困境,最好的预防措施,还是提前预立一份生前信托和遗嘱。在没有信托和遗嘱的情况下,经过无遗嘱继承,父母可以争取继承早逝子女的财产,不需拱手让人。有关美国遗产继承程序,请咨询一位遗产律师。
*感谢陈丽文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 陈丽文律师现执业于宏道法律事务所,专长台湾民法、家事法、劳动法、契约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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