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戚博雄律師
時間:03/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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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多數在美新老移民來說, 上法庭的經驗通常是和地方法庭聯繫在一起的。但在過去的十年間,越來越多的新老移民開始對移民法庭耳熟能詳。移民法庭對許多初來乍到的新移民可以說是至關重要的一關。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大批庇護申請人在移民局遭拒絕後,被送入移民法庭,進入遞解程式。
然而庇護遭拒並非進入移民法庭的唯一原因。顧名思義,移民法庭所處理的案件跟移民有關,不管你是拿了幾十年綠卡的人,還是剛剛進入美國旅遊的觀光客,只要你違反了美國移民法律,移民局就會把你送上移民法庭。通常來說,進入移民法庭的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 庇護案申請在移民局被拒。根據筆者對移民法庭的長期觀察,絕大多數華人在移民法庭的案件都與庇護案有關。通常,移民局庇護官員在面談申請人之後認為無法做出決定而申請人在美合法身份又已過期時,就會將申請案轉入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做最後決定。
- 非法入境被移民局逮捕。任何沒有經過移民局檢查而入境美國的人都面臨著被移民局官員逮捕的可能性。一旦被捕,就會被送入移民監獄,而許多移民監獄裏面就有移民法庭 ,負責審理被關押的非法移民或面臨遞解出境的移民。
- 違反移民法律而被送入遞解程式。因違反有關移民法律而被送入遞解程式的通常是那些觸犯美國刑事法而被定罪的移民。當然,並非所有刑事定罪都會對移民有影響(請參閱筆者所著《刑事案對移民的影響》一文)。此外,逾期居留就很少被送上移民法庭。
對進入移民法庭的新老移民來說,如何在移民法庭上成功地打贏官司,直接關係到能否繼續留在美國生存的問題。選好律師是打贏這類官司首要問題。經驗豐富固然是如何選擇律師的首要標準。然而對於移民律師來說,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是對特定移民所來自的文化背景的瞭解。大多數新來乍到的新移民,包括許多在美居住多年的老移民,通常覺得上法庭應找美國律師(更確切地說是找白人律師)。但在真正開始上法庭之後才發現和美國律師溝通上 的困難, 而這種困難並不單純體現在語言的障礙上。當然大多數人找白人律師的另一個原因即是真正能上法庭做辯護的華人律師為數甚少。
律師選擇的恰當與否是法庭成功的一半,其餘的要看案件的內容實質。在此,筆者對一些新老移民法庭審理的主要案件做一簡單的分析,以便讀者能夠對自身的情況做一個估價。
- 庇護案件。如何打贏庇護案,關鍵在於在法官面前建立可信度(CREDIBILITY )。所有的庇護案歸根結底是在陳述一個故事。這個故事的可信度越高,通過的可能性就越大。移民律師的責任在於如何引導申請人把故事講出來。而移民局的律師(其作用相當於地方法庭的 檢察官)的作用是通過對質(CROSS EXAM )在申請人的故事中找出任何不可信的地方。移民法官的作用則在於控制整個審判程式並作出公正的裁決,而裁決的基礎是申請人是否可信。移民法庭與地方法庭的一個最大的區別是移民法庭沒有陪審團審 判,法官即是陪審團。因此如何有效地在法官面前建立申請人的可信度是 獲得批准的關鍵。
- 保釋案。許多非法移民偷渡進入美國,被美國邊防保衛官員抓獲,送入移民監獄。通常在美國的親戚朋友可以出錢交保出獄。移民監獄的移民法庭很大一部分事務是保釋聽證。決定犯人能否保釋的 兩大原因是:對所在社區的危害和潛逃的風險。對非法入境的人來說,移民局最大的擔心是一旦交保出獄,非法移民便再也不來移民法庭報到接受下一次的審訊,而統計數字也證實了這一點。因此,如何讓移民法官相信申請人不存在潛逃的危險是當事人是否被保釋出獄的關鍵。
- 解除遞解程式。這類移民法庭 訴訟通常牽涉到觸犯 刑事罪的移民。隨著美國移民政策的不斷緊縮,移民法中對刑事犯罪的非美國公民要求越來越嚴格。九一一以後更是如此。解除遞解程式的關鍵是向移民法官證明申請人儘管觸犯美國法律,但他在美國生活習慣已無法改變,或者說他離開美國後將 根本無法生活。
此外,移民法庭還辦理刑事罪豁免,調整身份等。移民法庭失敗後怎麼辦?最常見的是向移民上述委員會( BIA )上訴。上訴如遭駁回,可以提出重新打開案件的動議(MOTION TO REOPEN ), 或直接向第九巡迴法庭上訴,而這些已不是移民法庭 的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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