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掉進信用卡陷阱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04/16/2012 瀏覽: 7064

很多人以為,只要每個月按時全額還清信用卡帳單,就能免費享受信用卡公司的服務。更有些心地善良的消費者擔心長此下去信用卡公司會關門大吉。 所謂「天下無免費的午餐」,信用卡很容易成為您“昂貴的午餐”。君不見信用卡公司及銀行越開越多?越開越大?秘訣在於他們精心設計執行了一系列不易被識穿的“搶錢陷阱”。

陷阱一:合法高利貸

大家都知道,信用卡公司主要靠利息大發橫財,年利率( APR )低者3.99% ,高者達39.99% ,平均在18% 左右,遠遠超出加州法院允許的10% 一般借貸的最高利率。 而法律卻特許信用卡的超高利率,原因是經營信用卡是高風險投資,常有壞帳出現。根據“72 定律”計算,年利率18% 的欠額,如果一分錢都不還,每四年就會翻一翻(72/18=4 )。 舉例: 2000 年8 月欠下$5,000 ,2004 年8 月便會變為$10,000 ,2008 年8 月便會升至$20,000 。因此,您現在欠下的信用卡債,可能相當的數目只是利息,尤其是久欠未付的信用卡。其實,避免利息的方法只有一個:還款期限到前全部付清信用卡欠額。

陷阱二:苛捐雜費

信用卡有五花八門的費用:年費、月費突破信用額費、預備現金費、欠額代償費、遲付罰金、電話付款手續費、停止支付手續費、退款手續費、外幣交易手續費……等。

  • 年費給月費-年費是持卡人每年要向信用放支付的$30-$50 的固定費用,只要申請到該卡,不論是否用過,每年都要繳付。五、六十年代,年費是信用卡公司除利息外的主要收益。 八九十年代,不斷出現免年費的信用卡以招攬客戶,現時收取年費的信用卡只有 15% ,不過,若您細讀信用卡條款,就會發現此類信用卡絕大多數收取$2-$6 的月費(Finance Fee )來取代原來的年費,就算按時全額還款的客戶也不例外。換言之,信用卡公司是以每月的收費來取代了原來的年費,換“湯”不換“藥”。
  • 突破信用額度費(Over Limit Fee )-信用額是信用卡允許您使用的最高額張卡數目不一。如果信用額過低,很容易因為突破了信用額而多支付費用。該費用不是一次了事,而是針對突破的次數來收取,每次約 $35 。信用卡公司在此設下的陷阱是,當持卡人要突破信用額時,信用卡公司不通知持卡人,反而批准刷卡交易,以收取該項手續費。很多人在此時跟本不知道自己已經花過了頭。 舉例:葉先生某張信用卡的額度為 $8000 ,已經刷了$7500 ,仍計劃刷$1000 的購物。明顯地,如果再刷$1000 會使欠額升至$8500 ,超出信用額$500 ,但信用卡公司不會告知葉先生這一點,而批准這$500 交易; 結果,葉先生收到下期帳單時才發現數目是 $8,535 ,而不是$8,500 。如果那$500 是分5 次累積的,可能葉先生要付$35 x 5 = $175 的突破信用額度費!
  • 預備現金(Cash Advance )費-人有不時之需,如果持卡人從信用卡中臨時提取現金,將會面臨高達提取額3% ,最低$5 。同時,還要付這筆錢的利息及付ATM 機主(銀行)少許使用費。如果您預借$2,000 ,單手續費便要$60 。
  • 欠額代償(Balance Transfer )費-信用卡公司經常發出一些美其名“0% Interest Balance Transfer ”的廣告信,去招來消費者將現持卡欠額轉去他們公司的新卡,所謂欠額代賞。除非另有規定,欠額代償會被視作持卡購物,並在寬限期過後收取利息。一些信用卡還要收取佔貸償額3% 的手續費。換言之,一筆$6,000 的代償金將需要多繳納$180 。
  • 遲付罰金/違約金(Late Fee )-如果持卡人逾期未能還款,多數信用卡會收取$15 至$39 的違約金(外加利息)。現時多數信用卡將還款期限縮短到廿至廿五天,而且要求款項以郵寄方式在期限最後一天上午前寄送到帳戶。如果您當天才寄出支票,幾乎肯定已過期,因為信用卡公司是以收到支票時間為準,而不是寄出時間為準。如果是週末或節日假期,他們會以下一個工作日為收到日,因此,平日起碼要提前三天將支票寄出,週末節假日更要提前五天寄出。

其實,最好的做法是一收到帳單就馬上將支票寄出。信用卡公司還設下一個可笑的陷阱,如果不用他們公司提供的信封寄出支票,則其在收到款項的五天後才算是收到款日!

陷阱三:資訊誤導

您有沒有發現,您每個月總是在十號左右才收到信用卡帳單?而帳單上覆蓋的時間段是上個月最後三週以及這個月的第一週?例如:您在九月十日收到的帳單上面記錄的時間段是八月八日至九月七日。他們這樣做的原因是他們發現,如果能擔遲一週發出當月的帳單,則持卡人更有可能不及時還款,因而支付更多的費用,令信用卡公司得益。一般人的心理習慣是當月帳單當月清。上例中,您收到帳單的九月份只有廿日而非卅日去研讀帳單、寫支票寄出。

人們經常因為某些原因忘了在九月底前將支票寄出,卻誤以為已經寄出。更多的人想著十月七日才是到期,十月六日寄出也不遲。誰知踏入十月頭一個星期鎖事更多,未能或完全忘了寄出支票。發現時已是十月八、九日,寄出已無濟於事,您會發現在十一月的帳單上多加了 $30 的遲付罰金及$1-$2 的利息!

信用卡公司很會利用人的心理大發橫財,即使在向客戶提供資訊時也要精選時機,以最大限度提昇利潤,這樣做合法嗎?答案是:完全合法。但,合理嗎?信用卡公司說“合理”,因為所有收費均已向客戶披露,可是,如果真的合理,為何他們看起來如此遮遮掩掩?

陷阱四:重複收費

持卡人一個小失誤,可能會引致多種費用。例如:逾期付款,除利息外,會有違約金,利息及違約金可能導致突破額而要付的突破信用額費,利率也將被提高,進一步加重信用卡費用負擔。舉例:陳女士在十月欠下 $7,980 而未能於十一月準時還款,她會被罰$30 的違約金,總欠額變成$8,010 ,超出$8,000 信用額$10 。她會被收取$30 突破信用額費,總欠額便變成$8,040 。陳小姐原有的4.99% 年率利立即跳升為19.99% 。

陷阱五:自動降低信用等級

由 Equifax, Expericn, Transunion 三大信用報告及過千小型信用公司組成的信用局(Credit Bureau ),登錄消費者的信用帳戶資訊及還款行為,可為其他信用卡公司所獲得。如果您逾期未付A 信用卡帳單,有40% 的機會B 、C 、D 、E 信用卡公司可能會對你採除行動:包括調升利率或取消您的信用卡。

陷阱六:縮短還款期限

還款期限是指您收到帳單之日起有多少時間還款。逾期未付,會被視為違約及計算利息。信用卡公司的陷阱是將還款期限從卅一天,縮短至廿一天。這樣持卡人就少了十天時間去付款,多了逾期未付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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