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期間注意保持合法身份

來源:戚博雄律師 時間:04/18/2012 瀏覽: 3706

美國的移民法對於外國人的有諸多限制,尤其是規定你在美國逗留期間必須有合法的身份,否則的話,在以後出境再次簽證,或者辦理綠卡時都可能會有問題。移民法根據你在美國非法逗留的天數不同,都會有不同的對待結果。

非法逗留的定義:
大部分的讀者都是在國內的美國大使館取得各種合法簽證,抵達美國的,因此不太會存在非法入境的問題。然而,入了境以後,有些讀者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沒有在合法身份到期之前,延期或者轉換成其他合法身份,從而開始了非法逗留。

3年不能入境:
如果某非移民非法逗留美國超過180天而少於1年,他在還沒有進入移民法庭程序之前,自願離開美國後,他在3年之內不能進入美國。

10年不能入境:
如果某非移民非法逗留美國超過1年,他在自願或者被遣送離開美國後,10年之內不能進入美國。

永遠不能入境:
如果某非移民非法逗留美國超過1年,通過非法入境的方式再次進入美國,將永遠不能再入境美國。但是他卻可以在10年以後,通過申請豁免,從而再次合法進入美國。

另外,當你非法逗留美國的時候,如果你向移民局申請了一個轉身份或者延長身份的申請,那麼在移民局審理你案件的這段時間內你是不算非法逗留的,在移民法上稱為“authorized stay”。

舉例來說,一位H-1B員工,在2008年10月1日通過持有有效期3年的H-1B簽證進入美國,然而在2009年1月5日,他被公司裁員了,那麼他從2009年1月6日開始,就屬於非法逗留了。在2009年4月5日,他又找到了新工作,並且遞出了新的H-1B換雇主申請。因此,在2009年4月5日開始,他就沒有繼續非法逗留了,因為他的身份屬於“authorized stay”。通常在這種情況下,移民局即使批准了他H-1B換雇主的申請,也會要求他去海外簽證再回來。但因為他非法逗留的時間沒有超過180天,他還是可以從海外取得H-1B簽證回來美國的。

如果某非移民申請了職業移民的第一、第二、第三或者第四類中的宗教移民申請,他的綠卡申請不會受影響,如果他的非法逗留、非法打工、或者違反他的合法身份的總共時間沒有超過180天。

我們建議讀者在等待綠卡的過程中,保持住自己的合法身份。如果有任何影響身份的問題,盡快諮詢自己的移民律師,尋找對策。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特別推薦

打開微信,使用 “掃描QR Code” 即可將網頁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親愛的商家負責人:貴公司需要新聞發布的平台嗎?華人工商新聞網為您提供24小時的中英文訊息平台,無論是新品上市的促銷快訊、社區活動、消費情報、專欄寫作...都歡迎您與我們聯繫。請電(626)280-8588,獲得更完整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