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closure是目前地產市場上的熱門話題,沒錢付房貸的人擔心房子會被銀行收回,有錢的投資者希望可以藉此買到低於市價的房子,無論是有錢,沒錢,有心,無心,我們都必須先瞭解房子會經過銀行拍賣的法定程序,才知道何時可以挽回,何時適合下手。
第一個步驟N.O.D(Notice of defauit)期的即屋主一個月至三個月內未依合約繳交房貸(Payment)銀行就會在County登記文件,屋主此時有90天的期限付清N.O.D文件上之貸款額,若無法歸還,在銀行發出N.O.D之後的第90天進任第二步驟,銀行或銀行代表會連著三個星期在報紙上公告拍賣的時間地點、地點,屋主也會收到通知,既便在此階段於拍賣的前5天,屋主仍有機會贖回,否則,即進入第三個步驟Notice of trustee Sale(公開拍賣)買主必須以Cashier Check依銀行標價投標競得,同時還必須負責前屋主積欠之稅項及其他債務,也有前屋主一起參與競標的。
若公開拍賣流標則產權歸銀行所有,此階段即第四個步驟,稱為R.E.O(Real Estate Own)銀行收回後會委請當地房地產經紀負責上市,至於如何購買銀行上市的物業,就有賴於專業經紀的分析與指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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