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常識
1.房東不能以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殘障或家庭有兒童而拒租或加租。
2.遇到岐視,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電話:美國住屋及都市發展局(800)669-9777
加州公平雇用及住宅部(800)884-1684
橙縣(714)569-0823
聖地牙哥縣(619)699-5888
住房權益中心(800)477-5977
網址:http://www.dfeh.ca.gov/
3.一定要跟房東訂租約。
4.租約應包括:用的期限,每月的租金,保證金額,居住人數、水費、電費、煤氣費和垃圾費責任歸屬,可否飼養動物,可否分租,維修責任歸屬,如果有法律糾紛,誰來支付律師費用等。
5.簽租約前,應先檢查房屋的牆壁、地板、廁所、水龍頭、冷暖氣等,若有問題應列出清單,並拍照,與房東討論,避免將來遷出時發生爭議。
6.租約應列明房東及房客各自應負的責任。
7.應查清楚所租用的單位,是否租金法例管制。如果是在租金法例管制的城市內,房東每年最多只可加租金百分之四;在非租金管制的城市內,則沒有加租的限額。
8.租住房屋第一個月,房客需繳付當月的租金再加上保證金(一個月的租金加上清潔費)。
9.房客遷出時,房東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一些費用,如欠的租金,非一般性的耗損修理。房客有權要求房東提供一份詳盡的說明,解釋所扣除金額的使用用途。餘款需在兩週內歸還。
10.未經同意,房東2不得擅入房客單位,不得無理騷擾或逼遷。
11.避免租用由車房改建或違例建築的單位,若一旦被政府單位查出,房東要立時折除,房客也要馬上遷出。
12.如果是簽署《每月租約》的,在第一內,房客或房東須於三十日前書面通知對方遷出。
13.房東有責任提供合理的居住環境和設備,其中包括:足夠的防雨水功能,有供水及供電系統,出租房屋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房屋結煹必須安全可靠。
14.交租後若房東拒絕提供收據,內中必有問題,宜小心避免吃虧。
15.若房不按時繳付租金,房東可先給一份三天通知書,要求房客三天內付清欠租;若房客伋期不交,房東可向法庭申請驅逐,也可收過期繳租的罰款。
16.因房東疏於維修或故意忽視環境安全,以致房客或訪客受傷,房客可向房東的保險公司索賠。
低收入住屋援助
低收入或身體傷殘者,可以到當地房屋處(Housing Authority)申請《第八類房屋補助》(Section 8 Housing),合格者可選擇:
1.入住由房屋署指定的廉價屋。
2.獲得補助券(voucher),用作支付房租之用。
詳情及查詢電話:洛杉磯市議員(213)252-2500,橙縣(714)480-2700
網址:http://www.hacla.org/
聖地牙哥:(877)478-5478
網址:http://www.co.san-diego.ca.us/
老人/殘障者房屋補助計劃(參閱《老人福利》)
資料提供:角聲社區中心 南加生活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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