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移民新政策-延緩驅逐16歲前非法入境移民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06/21/2012 瀏覽: 2596

美國總統歐巴馬6 月15日提出的「延緩驅逐16歲前非法入境移民,並頒發工作許可」行政命令,預計這項執行命令將影響80萬年輕移民,其中亞太裔非法移民占12%。

這項政策允許年輕的非法移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且可免受遞解出境,但只持續兩年,兩年後,申請人還需更新文件和工作許可。然而這並不代表非法移民可獲得永久居住或公民身分,且任何申請都有可能被拒絕、終止或獲得更新,但這對非法移民是邁向永久合法居民的第一步,也是對許多亞太裔移民是個好消息 。

亞太法律中心表示,具體申請程序及申請費用尚未公布,符合下列條件的青年將有資格申請:

•未滿16歲之前巳入境來到美國.
•巳在美國居住至少五年以上且現在仍在美國境內。
•巳高中畢業、或巳獲得學業證書或仍在就學中,或在美國服過兵役退伍。
•尚未被定罪的重罪,重大輕罪的刑事案件或以其他方式構成威脅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的犯罪記錄。
•不超過30歲。

英文原文如下:
•Came to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the age of 16;
•Have continuously resided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at least five years preceding the date of this memorandum and are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on the date of this memorandum;
•Are currently in school, have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have obtained a gener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certificate, or are honorably discharged veterans of the Coast Guard or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Have not been convicted of a felony offense, a significant misdemeanor offense, multiple misdemeanor offenses or otherwise pose a threat to national security or public safety;
•Are not over the age of 30.

如果已在辦理離境手續的非法移民可向移民局(USCIS)、移民海關執法局 (ICE)及聯邦海關邊境保護局 (CBP)申請取消執行離境程序。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法案目前只對申請者有效,對不符合條件的其家人或配偶無效。

亞太法律中心也在此提醒民眾,在官方申請程序尚未公布前,不要向任何人支付申請費或其他費用。有意提出申請者也可先致電法律中心確認是否有申請資格。中文電話(普通話和廣東話) - 800.520.2356 。

資料來源:亞太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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