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列出的12種稅務詐騙類型,並設法予以打擊。身分盜竊是其中之一。它是未經允許使用別人的姓名、社安號碼、信用卡號碼實施稅務詐騙。例如,犯罪人利用別人的資訊提前申報退稅表,拿到退稅。受害人常常是報稅時才發現。「國稅局正在打擊身分盜竊的行為」。
有的慈善組織虛假捐款。他們把應稅收入通過捐款變為免稅收入,並仍然掌控這些捐出的資產。有些案件涉及到非現金的捐款,但捐款額經常被高估,或者慈善組織允諾,捐款人以後可以由捐款人確定的價格買回。
會計師說,華人自雇業者很多,包括小老闆、經紀人、出租車司機、傳銷者等。這些人要報附表C(schedule C)。有的自雇業者連報三年虧損,就會被國稅局認為不是生意,而是一種愛好。許多傳銷者都有一份本職工作,想通過傳銷抵消部分工作所得。「這樣做雖然占點小便宜,但是從長遠來講不好,連續幾年虧損就會被查稅」。
會計師說,許多華人生下孩子後,把孩子送給大陸親人撫養,但仍然把孩子放在稅表中報稅。國稅局可能要他們拿出證明,如醫師證明、學校證明或者房租證明。如果有,國稅局就批准退稅。如果沒有,國稅局不予退稅。「如果有過被查稅的經歷,第二年還會再查」。
資料來源: 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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