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學生(F-1簽證)

來源:角聲社區中心 時間:07/06/2012 瀏覽: 3962

維持學生身份

  • 除暑假外,須修讀全時間課程(一般以十二個學分為標準)。
  • 若是就讀高級職業學校商業學校或語言學校,須查清學校是否符合移民局的要求。
  • 末經移局許可,不可工作,學校除外。
  • 不能逾期居留,留意I-94出入境證明上所指定的日期。
  • 如要轉校,必須先取得移民局許可。

延長學生簽證

  • 延長簽證須在期滿一個月,填寫I-539表格申請。
  • 連同I-94正本(要保留副本),郵寄到所屬移民局辦事處。

申請轉學

  • 先向要轉學的學校,申請I-20表格(入學許可證明)。
  • 填寫I-539表格,連同新的I-20,I-94正本(要保留副本),寄到管轄目前就讀校的移民局辦事處。
  • 如要暫時離開美國(例如:放暑假),並計劃回美後進入另一所學校就讀,需要在入時,出示新的I-20。在這情況下,則不須填寫I-538。

暫時離境

  • 再入美國境時須具備以下文件:有效護照I-20、I-94。
  • 如果入境時間巳超過簽證期限,需預先到美國領事館重新簽證,但有可能被拒絶。
  • 如果在美國轉換成學生簽證者,離境後,需帶有效的I-20表格到美國領事館重新簽證,但可能被拒絶。
  • 如果離境時,I-94正在移民局中被寄回,須通知航空公司或其他旅行單位,另發一份出入境證明,但須持有效護照,簽證及I-20,才可再進入美國。

申請配偶及子女簽證

  • F-1學生配偶和末婚的成年子女,可申請F-2簽證進入美國。
  • 一般情況下,在學生為自己申請F-1時,也一併為他們申請。
  • 若在學生來美國後才申請,家屬須帶以下文件到當地領事館辦理:
    1. 有效的護照;
    2. 充份資產證明,證明可支付在美國的生活費。
    3. 由在美國的學生,為配偶和 /或子女另外申請一份I-20(註明申請的目的,是為家屬的F-2簽證)。
  • 家屬如果拿到簽證,在入境美國時須出示護照和I-20表格。
  • F-2持有人,在美國不能接受任何僱用,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查詢資料

  • 移民局網址是http://www.uscis.gov/ ,可下載多種表格。
  • 一般大專學校均設有外國學生辦事處(International Student Services Office),如有簽證問題,可向他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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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南加生活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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