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警車執法末減速 罰745元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07/16/2012 瀏覽: 4471

很多移民不知道,民眾駕車經過在路邊執行公務的警察和警車時,是無視按常規車速駕駛,或應該減速換道?如果搞不清楚、誤蹈法規,罰款高達745元。

洛杉磯市居民陳先生日前在市內靠右車道行駛時,看到兩輛警車停在前面道路上執行公務,當時右車道的汽車都換到左邊兩車道行駛,導致交通行進緩慢,他因有急事看右邊車道夠寬,可以通過,就直接從警車旁駛過,心中還暗喜自己反應快。沒想到,行駛不過幾秒鐘,後面警車就追上來,開了一張745元的罰單。

天普居民程小姐也有類似經歷。她日前在10號高速公路上最左車道行駛,突然周圍車速都降下來,不少最左車道的車都換道行駛,她很奇怪,行駛到前面才發現兩輛警車占了最左邊的兩個車道,警察在處理車禍事件,她認為警察阻塞交通,便從警察旁邊駛過時故意按喇叭洩憤。激怒警察的後果很嚴重,她也收到一張745元的罰單。

交通違規學校郭教練說,為保護警察在執行公務時的安全,去年開始全美40多個州規定,警察在執行公務時,無論在公路或街道,路過的車輛都要減速換車道行駛,否則要被罰745元。如果只有一條車道,而警車正好停在路上執行公務,駕駛者要停下,等警察示意才能走,這表明知道法規。

他說,很多新移民都按母國思維開車,以為不要撞到人就好。一些駕駛者看道路夠寬,以為不撞到執行公務的警察就可以,殊不知現在要減速換車道或停車才可以。

郭教練說,這一法規在南加還沒有完全執行,有些警察無暇取締這類違規駕駛,不過依然建議民眾小心駕駛,遇到有警車在路邊或路上執行公務時,不管懂不懂法規,都要減慢車速,或換道行駛,避免荷包失血。

 

資料來源:世界日報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特別推薦

打開微信,使用 “掃描QR Code” 即可將網頁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親愛的商家負責人:貴公司需要新聞發布的平台嗎?華人工商新聞網為您提供24小時的中英文訊息平台,無論是新品上市的促銷快訊、社區活動、消費情報、專欄寫作...都歡迎您與我們聯繫。請電(626)280-8588,獲得更完整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