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之後,華人容易犯下那些錯誤;那些是車禍發生後,處理善後的正確步驟?
開車出車禍有時不是駕駛技術問題,而是莫名其妙被別人撞上,如困在閃避時又不幸碰撞到其他汽車,到底誰要負責任?
有22年經驗的拉斯維加斯市柯禮格師(Craig Perry)說,誰最懂得處理車禍現場,往往是關鍵。他為華人處理過很多車禍案件,知道華人常因為文化差異,在發生車禍時吃虧,等於二度被傷害,其實只要知道找對律師協助,就能把損失減至最低,並且得到合理對待。
他指出一般人在發生車禍時,常犯的錯誤有這些:
一、向碰撞的對方道歉、賠不是。
二、移動汽車到路旁。
三、等對方打電話報警,自己不先打911。
四、旁人關心問身體是否受傷時說「沒事」。
柯禮格律師說,正確回答應為「我不確定是否受傷」或「有受傷」。其次,立即要與對方駕駛人交換汽車保險資料,第三,儘可能馬上照相記錄車禍細節,並尋找目擊證人,請他留下電話號碼。第四,當警察來現場要與警員充分合作。
在北加灣區執業多年專精車禍意外案件的廖國甫律師說,有鑑於一般華裔受限本身的語言表逹能力,對美國法律程序不熟悉,當狀況發生時,不是不知所措,就是處理失當。
第一,檢查受傷處,並立即就醫。如果身處交通危險的地方,應盡快移到安全的地方。並注意損傷的症狀,在事故發生的幾小時,甚至幾天,都有可能還沒察覺出來,故即使過好多天,仍要多察覺身體變化。
第二,聯絡警方、並提交事故報告。記得要求車禍報告號碼,因為未來將需要此號碼,要求警方給予報告副本。
第三,證據保全:盡可能的獲取最多,最完整的「資料」 ,包括對方保險及駕照資料、聯絡信息、車輛信息、日期、時間,以及證人的詳細資料。盡可能的拍取最完整的「照片」,如事故現場、重要的地標、財產損失、傷害,涉案人或證人。保存所有的「證據」,如滑倒的案子可能就需要您的鞋子做證據;汽車缺陷的案件,就需要損毀的汽車進行檢查驗證;如果因為受傷,而不能夠保存證據,請立即要求朋友協助。
第四,立即聯繫律師,以幫助保護權利。建議可在手機內,建立可靠人身傷害律師資料, 或把律師資料跟車子保險卡一起置放於前座置物箱裡, 在發生事故慌亂之中,還可以電話諮詢下一步驟。
第五,聯繫自己的保險公司,主動告知意外。並切記不要在沒有自己的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跟對方的保險公司人員說話。
在加州,所有類型的人身傷害案件都有最後期限制(英文稱為“Statute of Limitations”)。在某些情況下,期限為六個月。
資料來源:世界日報法律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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