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懷孕求職 雇主被涮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07/17/2012 瀏覽: 12733

加州失業率持續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就業市場萎靡不振,眾多失業人士求職而不可得。但也有獲得工作機會的求職者在「充分利用」員工福利後,瀟灑「say goodbye」,留下雇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南加地區經營辦公用品進口生意的宋先生的公司招聘一名辦公室文員,在多名上門求職的應徵者中,一位女士在面試中開門見山地表示,已懷孕15周,但入職後仍能照常工作直至生產。宋先生透露,雖然這位應聘者各方面條件都理想,但曾被孕婦「涮了一把」的他還是頗感為難。
 
招了怕做冤大頭 不招怕被告岐視

宋先生說,數年前他雇用過一名條件不錯的女性求職者,入職後,這位員工常嘔吐,但她解釋是因為腸胃不好。過了兩個月,員工肚子大起來,才向宋先生承認已懷孕五個多月。宋先生對員工的不誠實相當氣憤,卻又顧慮解雇懷孕員工會挨告,再加上對方表示可繼續工作直到生產,休完產假還可回來上班,宋先生考慮再三後還是答應了。但到懷孕七個月時,員工以水腫症狀嚴重、行動不便為由,要求請假,此後斷斷續續上班直到生產,其間宋先生按兼職薪水給付,六周產假雖是無薪假,但還繼續為這名員工支付健康保險費,且不得不每月另花2000多元雇一名臨時工頂缺近五個月。
 
員工休完產假後,宋先生以為她會返工作崗位,沒想到卻等來一封辭職信,告知打算做全職媽媽,他才恍然大悟自己被利用了。吃過一次虧的宋先生此後招聘都如履薄冰,不期再遇到孕婦。他表示,自己是「招了怕做冤大頭,不招又怕(對方)告我歧視孕婦」,進退維谷。
 
波莫那黃先生去年遭雇主裁員,連帶在家做主婦的黃太太也失去員工家屬醫保。當年底,黃太太發現自己懷孕,而先生求職希望渺茫,抱著在生產前取得醫療保險的希望,黃太太也加入求職大軍,很快在一家美資建築數據管理公司謀得工作。
 
隱瞞求職 影響日後發展

面試時,黃太太並未將已懷孕的事實告知雇主。她表示,按勞工法規,雇主面試時不能詢問私人事務,求職者也沒有義務報告。公司產假屬短期殘障假(short-term disability),入職一年後才有資格享受,不過她打算到「實在瞞不住」時就告訴公司「是意外懷孕」。
 
懷孕兩個月時參加面試的布班克居民龐太太,由於競爭激烈,擔心面試前告訴雇主懷孕的事實,可能連面試機會都得不到,於是決定隱瞞。等雇主為她辦完工作簽證,已過去四個多月,「快要藏不住了」。龐太太第一天上班就找主管「坦白」,揣度著「公司花了那麼多精力招一個人,又花錢幫辦了簽證,為這點事開人划不來,且解雇孕婦也違法」。
 
主管雖然不悅,但仍幫她爭取八周無薪產假。生產完後仍返回崗位的龐太太承認,此種做法必定會影響自己在公司信譽,以後如要換工作或申請商學院,難保現任雇主會提及此事,說不定還會禍及今後來應徵該公司的生育齡女性。
 
帶病入職 康復離職

部分孕婦利用雇主福利生娃娃,也有少數人「帶病入職」,為的是利用員工福利做完費用高昂的手術,康復後便甩手離去。聖蓋博谷地區一家中型華資企業何姓主管透露,該公司早年曾招收過一名助理,該助理隱瞞病史,入職取得雇主醫保後,立即接受了一次心臟大手術。
 
何先生說,根據當時公司的福利政策,員工醫療費用是由雇主負擔,保險公司只是協助管理,因此這個手術近20萬元花銷全部由公司承擔,這位助理康復後便和雇主說拜拜,令管理層懊悔不已,卻也無可奈何。

防不勝防 大多認裁

「找份工作只為生娃、看病」,在偏向勞工權益的加州,雇主遭遇此類情況並不少見。但企業高管和法律專業人士表示,現實中,雇主可採取的防範手法很少,萬一「被涮」,大多數情況下只能認栽。

華美國際物流集團公司總裁陸誠表示,公司已不止一次遇到隱瞞懷孕的應聘者,招聘時都還看不出來,但入職後才發現,雇主也無計可施,必須依據勞工法相關法規,負擔醫療保險、產假等福利,且不能另找人手填補空缺,必須為其保留職位,但有個別員工的確是生完孩子就走人了。

陸誠指出,企業在女性員工生育問題上向來持尊重態度,但少數刻意利用雇主福利生孩子的女性,誠信會受質疑。

試用制度 減低風險

律師張仁川指出,企業招聘員工時,除非工作是食品處理、重體力活之類對員工有健康狀況、體能等特定要求的職位,依法雇主可問及與工作相關的問題,否則絕不能詢問應聘者的婚姻、懷孕、病史等私人信息,因此面對有心要鑽企業福利漏洞的應聘者,雇主能採取的保護自身權益方法少之又少。

張仁川建議,試用期制度是幫助雇主減低風險的比較可行辦法,通常試用期從三個月到半年都屬合理範圍,雇主可利用這段時間觀察員工。雇主在試用期間發現員工隱瞞病史、懷孕,或在應聘者直接告知已懷孕下,如決定拒聘,也須相當謹慎,應證明對方不被聘用的原因是其工作表現不佳、有更符合工作條件的人選等因素,而非因懷孕、病史、性別或其他個人因素,否則雇主就很容易挨告。

律師周本立指出,現行法律規章傾向保障勞工權益,有求職者應聘時未告知雇主已懷孕,工作到手後,雇主才發現員工懷孕也很難解聘,否則很容易被控告性別歧視,因此確實對雇主不公平。雇主除了選擇雇員時須非常小心,也可通過購買員工醫保的保險公司協商,制定更傾向雇主的員工醫保政策,例如員工入職時由保險公司進行健康檢查、限定醫療費用支出上限等,減少雇主「被涮」的風險。

前全錄(Xerox)公司華裔副總裁、前百人會副會長謝正剛認為,即使有少數人鑽雇主福利制度空子,但從企業發展角度和就業市場的性別結構來看,雇主也不能因噎廢食,從此對女性行使生育權持歧視態度。要從根本上消除這一現象,最理想的方法應是實現全民健保。

 

資料來源:世界日報法律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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