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的傳統是親戚朋友互相幫忙,所謂的一人有難、全家支援。例如,一些福州鄉親為了去外州開餐館,常常把孩子寄養在紐約親友家中,並支付這些親友照顧費用。但是,許多華人不知道支付照顧費用可以抵稅優惠。
實際上,國稅局對為了工作把孩子甚至配偶、父母交給其他人照料,提供稅務優惠。不過,這些被撫養人也必須符合規定。其規定如下:被撫養人要和納稅人住在一起超過半年;納稅人必須工作(已婚合報者,夫妻都要工作才可以申請抵稅優惠);納稅人的子女須低於13歲;如果子女是殘疾人則沒有年齡限制;納稅人的配偶和父母如果殘疾也符合照顧費用抵稅優惠條件。
支付被撫養人的照顧費用抵稅優惠有兩項選擇。
一、納稅人支付費用,然後申報抵稅優惠(dependant care credit)。抵稅額是照顧費用的20%至35%。一個被撫養人的照顧費用最高抵稅額是3000元,所以聯邦優惠額是600元至1050元(超過3000元費用後,優惠和3000元一樣)。兩個或以上的子女照顧費用最高抵稅額是6000元,所以優惠額是1200元至2100元。
二、應用稅前被撫養人照顧計畫(pretax dependent care benefit plan,簡稱DCBP)。每年可以放進稅前額最高為5000元 (不管幾個孩子)。每年1月,納稅人將要對這個計畫做出選擇,雇主將定期從你稅前薪水拿出一定數額的錢放進計畫帳戶中。但是,參加者一定要知道其規則:按照聯邦稅法,在帳戶裡尚未用完的數額不能從當年轉到下一個年度使用。沒用完的剩餘資金將被沒收。因此,在向照顧計畫供款前,一定要仔細確定被撫養人的照顧花費。
納稅人若在15%收入稅的範圍內,申報一個孩子的最高可抵稅額照顧費用是3000元,聯邦稅可以節省450元(15%x3000),社會保險稅省掉169.5元。如果納稅人在25%稅率的範圍內,在聯邦稅上可以節省750元(3000x25%),社會保險稅省掉169.5元。由此可見,收入稅率在25%以上的人最好使用稅前被撫養人照顧計畫;而收入稅率較低的納稅人最好支付撫養照顧費用,申報抵稅優惠。
下面舉個例子。史先生全家年收入12.5萬(應稅收入9.3 萬)適用稅率25%。如果他付6000元給他的雙胞胎托兒所,他將拿到聯邦優惠1200元,紐約優惠240元,全部優惠1440 元。如果他選擇放5000元稅前被撫養人照顧計畫,他將節省聯邦稅1250元、紐約稅604元及社會保險稅282元,一共省稅2136元。因此,如果25%或以上的納稅人選擇稅前被撫養人照顧計畫,會多節省696元的稅。
有的讀者會問:什麼樣的開銷可以抵?很多人把子女送到私立小學或中學的學費並不可以抵,因為你可以把子女送到公立免費小學或中學。假如你把子女送到私立小學的課後輔導,那課後輔導費用則可抵稅。例如,你把子女送到私立小學1500元,普通學費1萬元不可抵,但課後輔導5000元部分則可抵。
同時要注意,提供照顧的人不能是你的被撫養人。例如,你有幾個孩子,你不能用支付大女兒帶小兒子的費用抵稅。除非這個大女兒不再是你的被撫養人。假如你請父母照顧其子女,如果你的父母不是你的被撫養人,你支付給他們的照顧費用才可以符合抵稅的條件。想想看這很合理,家庭成員當然也可以幫忙照看小孩,但是如果你的被撫養人幫你照顧孩子,國稅局認為不應該。
最後,我要提醒的是,付款一定要用支票,並且保留收據。提供照顧者也要提供他們的姓名、單位名稱、位址、社會安全號碼或者報稅號碼。很多華人收付現金,報稅時會很麻煩。(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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