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30日限期前,布朗州長簽署了一項管制加州縣市安裝紅燈攝影機的法案,這項法案澄清了目前的紅燈攝影機法律,也讓駕駛人比以前易於挑戰紅燈罰單。
州長簽署的是SB1303號法案,法案的提案人是南灣州參議員史密提恩(Joe Simitian)。
這項法案規定,加州縣市地方政府不得為增加收入而安裝紅燈攝影機,而是要為路人和駕駛人的安全而安裝。
另外,法案又規定,縣市政府應在路口前,設立指示牌,讓駕駛人知道,紅燈攝影機正在使用。
還有,縣市政府必須設立程序,讓那些對接到罰單的駕駛人,更易於提出對罰單的挑戰,以便讓駕駛人有機會推翻那些不公平地發出的罰單。
SB1303號法案,因為聖荷西一名女駕駛人而引起。她接到聖荷西一張闖紅燈的罰單,指她在南加州闖紅燈,並且駕駛一輛休旅車,但是她既沒有在南加州開車,也沒有開過那輛休旅車。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