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駕車追撞老闆 能否提告?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10/09/2012 瀏覽: 3346

為紐約長島中餐廳送外賣、與餐廳老闆同住的林先生日前駕車跟隨老闆的車子回家,不慎在平交道口將老闆撞上平交道,差點被火車撞到的老闆準備提告林先生。

林先生8日前往美國福建同鄉會求助。他表示每天下班時,由老闆開車在前頭導路,他駕駛自己的車子跟在後頭回老闆家。3日晚行經平交道口時,開在前頭的老闆發現平交道的鐵柵將放下,突然緊急煞車,他反應不及往前撞上,老闆的車被強力撞至平交道中央,眼看火車即將行經平交道,好在老闆急速踩油門向前開,才沒有釀成悲劇。

林先生表示,他與老闆的車幾乎全毀,老闆的車受損更嚴重。受到驚嚇的老闆在事發後表示要對他提告,他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諮詢律師是否能夠反告老闆。

律師戴禺表示,如果林先生乘坐老闆的車或老闆提供的接送車,在上下班時間發生意外事故,老闆才有責任,林先生也可以索取工傷賠償。但由於林先生駕駛自用車,且事故發生在下班後,所以不在老闆的責任範圍。

戴禺指紐約州有「無過失汽車保險」(no-fault automobile insurance)賠償,林先生可根據「無過失汽車保險」要求對方保險公司最高理賠5萬元醫療費用,不過林先生須在30天內通知車險公司,傷者就醫的費用將由醫療單位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付費。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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