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前來詢問生前信託(living trust)的客人多了。這是一個好現象,說明華人開始考慮用美國法律管理財產,合法省稅。個人和家庭常用可撤銷(revocable)生前信託進行若干扣稅,盡管聯邦稅法中並無條款豁免生前信託的遺傳稅。
例如,如果一名納稅人在2012年去世,可以豁免512萬元聯邦遺產稅,而所有轉給未亡配偶的財產都可以豁免聯邦遺產稅。因此,人們可以把所有的現金和財產都轉給配偶,且不用繳納任何遺產稅。
華人常常遇到這樣的事情。夫妻倆有一個簡單遺囑,其共同財產超過遺產稅豁免額,即丈夫和妻子各有500萬元遺產。假如丈夫2012年先離開,所有財產都留給 配偶。由於那個無限的配偶扣除額,丈夫財產將不付任何遺產稅。但是,假如妻子也在2012年去世,其財產價值將達到1000萬元。這樣,她的財產必須支付 聯邦遺產稅,稅額大約是175萬元,因為她的統一扣稅僅能豁免512萬元聯邦遺產稅,餘下近500萬元額度將要被徵收35%的累進稅。
假如丈夫已經設立可撤銷的生前信託,就可以躲掉這個175萬元的聯邦遺產稅。例如,丈夫把500萬元財產放進一個可撤銷生前信託裡,可以通過統一扣稅免除聯邦遺產稅。這樣,妻子去世時,她的財產只有500萬元。
假 如妻子在2012年尾去世,她的財產將不付任何聯邦遺產稅,因為她的500萬元可豁免聯邦遺產稅。而在丈夫的可撤銷生前信託中的500萬元遺產並不在妻子 身上課稅,因為妻子並不擁有這個信託,儘管妻子是優先受益人,能夠收到所需的分配額。在所有這些說過和做完之後,其子女將收到雙份的遺產總共1000萬, 全部豁免聯邦遺產稅。一份是來自父親的生前信託,另一方來自母親遺產。
這是一個非常簡單而且有效的省稅策略。你僅僅設立一個生前信託,將豁免175萬元的聯邦遺產稅。因為這個原因,共同資產超過聯邦豁免額512萬元(2012年)的已婚夫妻應該考慮設立可撤銷生前信託,並通過這個信託獲得很大的省稅優惠。
設立可撤銷生前信託不僅有稅務上的好處,而且還有其他方面的優點。它們在子女財產管理、退休養老、子女法庭認證等方面都有好處。
例如,你們夫妻有個兒子,剛剛讀大學。但你們不幸在一場車禍中離開這個世界。你的兒子獲得一大筆遺產,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管理。他很可能因為獲得這 份遺產太高興而放棄學業,享受生活。但是,假如你設立生前信託,把你所有的財產都存入這個信託中。你在信託中規定,你的兒子每月只能獲得有限的生活費,等 他大學畢業、或達到40歲時,才能動用這筆遺產。這樣,你的兒子可能就不會變成紈子弟。
現代人不是擔心死得太早,而是擔心活得太長。一些父母堅持住在他們自己的房子裡,加上年老思維緩慢,他們的財產很容易被其他人騙走。最近就有許多華 人老人被金光黨騙錢。在許多情況下,子女們也無能為力,因為這些財產都在父母姓名之下。許多老人把個別子女姓名加在自己的財產上。但是,一旦父母去世,子 女們會為了財產分配不均而反目。最好的解決辦法是設立一個可撤銷信 託。一旦父母去世,信託允許你的繼承託管人接管信託。
有了可撤銷信託,一旦你去世,信託中的財產不需要去法庭認證。這是因為信託已經說明誰將獲得這筆財產。信託中的財產可以包括人壽保險、年金、公司和個人退休計畫等。華人喜歡設立遺囑,但是遺囑比信託容易引起爭議。人們在新聞中常常見到,有 人為遺囑打了多年官司。有了信託,還可以避免公開家庭隱私。因此,有錢的華人應該考慮設立可撤銷信託。(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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