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第三次海外帳戶自動揭露政策出臺,引起海外華人高度關注,美西華人學會昨天舉行「全球資產規劃—美國海外帳戶與財產揭露的最新稅務曁法律問題」研討會,與民眾一起探討最近熱議的美國政府查海外稅的話題。
研討會圍繞美國國稅局第三次海外帳戶自動揭露政策,探討如何善用2012年底前美國贈與稅減免優惠、今年最新稅表Form8938&8949的內容、對於匯出,匯入款的注意事項、如何報稅才不容易被國稅局查稅等,並討論有綠卡或公民的華人應該如何處理海外帳戶與財產揭露、是否需要申報台灣稅務等民眾關心的稅務問題。
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從首先指出最易被查稅的七大高風險族群,包括境內財產巨幅增加而未能解釋資金來源者、已有被國稅局個案調查紀錄者、境內綜合所得申報低但境外資產高者、有經常性國外匯款者、境外有投資或資產而且境外投資活動頻繁者、經由國內金融機構進行大額境外投資者、媒體經常報導之藝人和收藏家等名人。
呂旭明還說明了漏報海外資產罰款,因疏忽未申報FBAR處罰相對較輕,罰款500美元至5萬美元,蓄意(Willful)未申報FBAR處罰嚴重,最重可罰款50萬美元並處以10年刑期。
另外,呂旭明介紹了沒有申報國外銀行和金融賬戶,是否能免予罰款,根據美國國稅局2011年12月7日發布的新聞,這些人可能有機會免予罰款:一是沒有欠美國稅的納稅人;二是國稅局認為有「合理理由」(reasonable cause)證明你盡所能遵守納稅義務,但未能達到要求的人;三是依據事實和情況,你沒有注意到報稅或納稅的具體的義務。
資料來源 :Chinese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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