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房貸利率再調降,不少屋主計劃重新貸款,以減少貸款本金或月還款額,也有屋主希望把握低利率再次辦理重貸。雖然低利率誘人,但屋主仍需權衡重貸利差與手續費是否划算。
紐約市屋主李先生曾於2010年初辦理重貸,將30年期貸款利率降為4.875%,房貸為39.5萬元,每月需還款2091元。最近他再次重貸,目前還款總額為36萬元,但改為20年期,利率為3.5%,現在每月還款2120元。李先生說,月還款額變化不大,卻可提前7年還清房貸,預計總共節省13萬2200元。
富國銀行(Wells Fargo)華人貸款顧問沈女士(Lin Shen)指出,重貸過戶費一般在4000元至5000元之間,包括估價費、申請費、信用調查、洪水調查、產權費和律師費等。若為異行重貸,屋主調動房貸文件,需向原銀行支付700元至1500元手續費,並繳付1.8%貸款稅。
沈女士指出,通常房貸利差超過1%,且預估將居住超過2年者重貸才划算。譬如,房貸利率原為5%,30年期重貸利率降為3.75%,則利差為1.25%,單獨計算利息部分,每年可節省5000元。
客戶大增 銀行上調利率
華府房貸金融業協會(Mortgage Bankers Association of Metropolitan Washington)主席唐納利(Frank Donnelly)指出,許多屋主趁低利率在近兩年多次辦理重貸,房地產貸款業近來新徵人手應對這種潮流,但仍難以滿足大批湧入的重貸屋主的需求。為應付不斷增多的重貸業務,有些金融機構甚至上調利率。
辦理重貸時,銀行通常要求屋主提供薪資單、銀行帳戶信息和報稅紀錄,唐納利建議屋主,應備全並按順序排放所有文件,以便在短時間內鎖定低利率。「如果申請屋主未先備齊文件,將失去競爭力。銀行目前有太多生意可以做,他們將挑選手續俱全、易通過審核的屋主。」
富國銀行沈女士說,重貸不是只填表格這麼簡單,而需證明還款能力,說服審批人,而信用紀錄和銀行月結單最能說明問題,許多重貸被拒的屋主都是未能提供充足材料。銀行將根據貸款紀錄審核屋主是否符合可負擔重貸計劃(HARP)標準,進而減免手續費或文件審核。
貸款產品和定價工具公司LoanSifter副總裁庫普蘭(Mark Coupland)指出,過去六個月內有重貸紀錄的屋主較易通過審核,因短時間內房屋鑑價並未發生較大改變。庫普蘭說,「房貸經紀的佣金是固定的,生意成交數越多,就賺越多,當然將精力集中在成交可能性大的生意上。」
唐納利建議,若貸款顧問未予回信,重貸屋主應在一周內打電話詢問審核進度。如果不是因屋主過錯而延緩過戶日期,銀行一般將維持已鎖定的利率,但最好要求貸款顧問將細則落實在書面上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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