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租屋熱買租戶險房客自保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10/25/2012 瀏覽: 4278

全美大都會地區近來租屋市場興旺,有不少房東要求房客購買租戶保險(renter insurance),避免發生意外時擔責任,紐約中華保險負責人陳先生指出,近來公寓屋主出租房子,普遍要求房客購買租戶保險,紐約執業律師黃真則說,房客投保時應將房東的名字加入保單中,避免出事挨告時需承擔房東的賠償責任。

陳先生說,租戶保險主要是保障房客財物安全,另外則是提供責任險,當有人在屋內意外受傷,可賠償醫療費用,平均理賠上限為10萬元。此外,租戶保險的理賠範圍也包括風災、雨水、大雪與閃電等天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火災、煙霧、惡意破壞與竊盜等造成損失,也在理賠範圍內。

屋主房險不保房客

紐約州金融服務廳(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保險人員卡波諾(John Capuano)說,對於租屋者而言,購買租戶保險確實能保障個人財物,「房東投保的房屋保險並不保障租戶」。在紐約皇后區租屋的李小姐曾遭竊賊闖空門,電腦與電玩主機等物品皆未丟失,但相機不翼而飛。李小姐說,幸好相機價值不高,既然並未投保租戶保險,物品被竊也只好自認倒楣。

黃真指出,公寓大樓多投保物業保險,許多公寓屋主為節省開支,在房屋出租後並不再加保房險,「在這種情況下,屋內有人受傷,房客可能得承擔屋主的賠償責任」。

相較一般房險,租戶保險價格不高,每年保費約100多元,即可滿足多數人需求。州農保險(State Farm)經紀姚小姐舉例,提供3萬元財物險保額,30萬元責任險的租戶保險,每年保費約為130元至140元左右,以紐約市而言,各地區保費幾無差異。但需留意的是,租戶保險多有500元或1000元的自付額(deductible)要求。

保險資訊協會(Insurance Information Institute)副總裁羅莉塔‧華特斯(Loretta Worters)提醒,租戶保險理賠損失財物的計算方式,分為替代價格(replacement)與實際現金價(actual cash value)兩種。「譬如因災害受損的沙發是10年前購買,目前市價3000元至4000元,保單若採實際現金價理賠,計入折舊後理賠金可能只有500元。」

保險資訊協會設有網站www.knowyourstuff.org,讓住戶依家中財物估算所需保險額度,該協會並建議,住戶應為家中貴重物品拍照存證,有助於損失發生後求償。紐約州金融服務廳網站發行有消費者指南(www.dfs.ny.gov/insurance/homeown/html/hmonguid.htm),可供屋主與租戶下載比較保費高低。全美保險(Allstate)也推出手機應用程式「Digital Locker」,讓智慧手機用戶隨時紀錄家中財物。

珠寶理賠 設最高限額

不過,專家提醒,多數租戶保險對於貴重物品的理賠額度設有上限,包括珠寶、手錶、藝術品、樂器、槍械、相機、銀器與電腦等,其中珠寶平均理賠上限為1000元。租戶雖可另購附加條款(rider)或流動性保險條款(floater)以提高理賠額度,但必須經過專業鑑價。另外,租戶保險對於商業用財物最高理賠2500元,譬如平面設計師使用的高階電腦與掃瞄機等器材,賠償金恐怕不敷購買成本。

美國消費者聯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保險主任韓特(J. Robert Hunter)說,遇到財物受損情況,租戶應立即聯繫保險公司,檢驗員將到府估算損失後,在30天內就能得到理賠結果。韓特建議,租戶應隨時做筆記,記下與保險公司人員的對談內容,「在理賠遭拒或賠償金額過低時,投保人有權要求合理解釋」。他說,保險公司提出的理由若反覆不明,投保人可向州府金融服務廳申訴。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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