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外人員往來日趨頻繁,送往國外使用的涉外公證書與日俱增。一般情況下,涉外公證書需經領事認證後方可被文書使用國接受,為了確保您的文書順利走出國門,如何邁好申辦領事認證的第一步即申辦涉外公證書,下面就給您做個簡要介紹。
一、涉外公證書的類別
(一)民事類公證書包括:出生公證、聲明書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國籍公證、學歷公證、職業資格公證等涉及公民個人民事事項的公證。
(二)經濟類公證書包括:法人資格公證、法人委託書公證、公司章程公證、建設工程招投標公證等涉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經濟類公證書。
二、須提交的材料
(一)辦理民事類涉外公證書一般要求申請人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相關的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二)經濟類涉外公證書一般要求申請人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證明(任命書或聘任書)、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代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須提交代理權的證明。
三、應注意的事項
(一)您應到戶籍所在地、法律行為或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涉及不動產的,應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
(二)您辦理哪項公證是由您辦理涉外公證書的目的和涉外公證書使用方來決定的,這一點您務必要提前了解清楚。
(三)注意涉外公證書的有效期。如未婚(或未再婚)、無犯罪記錄、生存、居住和存款等可變性的公證書,有效期一般為6個月。
(四)在辦理涉外公證書的同時,您還需了解該公證書使用國的駐華使館對其有無特別要求,如泰國等國要求涉外公證書一式兩份、西班牙則要求公證書必須有西班牙語譯文等。
辦好涉外公證書,是您邁好申辦領事認證的第一步。一般情況下,辦完涉外公證書後還需辦理中國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館的領事認證。各國駐華使館辦理認證的時間長短不一,為不耽誤您的文書在國外正常使用,請您適時辦妥涉外公證書和領事認證。
資料來源:中國領事服務網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