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行李遺失 現金、珠寶不賠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11/14/2012 瀏覽: 4166

託運行李遺失時有所聞,航空公司和機場電腦系統營運商SITA統計,去年全球共有2500萬件託運行李丟失,平均每小時有近3000件行李遺失。不過業界人士表示,行李丟了不必慌張,只要處理得當,大部分行李最後都會找回來。

洛杉磯杜先生日前搭乘美國航空(AA)赴芝加哥洽公,到達目的地時不見了行李,杜先生立刻告訴航空公司櫃檯,對方表示行李可能只是延後到達,未必遺失,請杜先生耐心等候。

杜先生付過25元託運行李費,他問航空公司櫃檯人員,行李遺失可否要求賠償?航空公司回答,25元是運送行李的油錢,不是寄放行李費用,不予賠償。

第二天早上杜先生在芝加哥的旅館裡醒來,行李還沒找回來。他自嘲,只好穿著短褲拖鞋去洽公。杜先生的行李最後找到了,但目前還沒送回他手中。他苦笑說,以後還是盡量手提。

業界人士表示,如果發現行李不見了,一定要在出關前向機場行李櫃檯人員提出申訴,以便航空公司人員在第一時間協助尋找行李。如果沒有在出關前提出申訴,日後再提出時,要出具託運行李的相關文件證明,比較不方便,而且找到行李的機率也大大降低。

據SITA統計,全球每小時遺失的3000件行李中,有一半以上是因轉機時沒有銜接上而遺失,這表示大部分「遺失」的行李,其實只是「延誤」,只要處理得當,96.6%的行李最後都會找回來。

多家航空公司都表示,如果在出關前及時向航空公司報備行李遺失,大多數行李都可在一到兩周內找回來。部分航空公司為了便利旅客,會採取應急措施,例如美國航空就會視情況賠償行李延誤100元,供旅客在旅遊當地買些生活必需品應急。

如果行李超過兩周都沒有找到,或是找到但內容物卻損毀,就涉及賠償問題。各航空公司都有規定提出申訴的最後期限。業界人士建議,旅客最好在發現行李損壞五天內,或是自搭機日算起遺失行李21天內,向航空公司提出書面申訴。各航空公司都備有各自的申訴表格供旅客索取,填妥擲回即可。

目前國際通用的行李賠償額度以華沙公約(Warsaw Convention)所規定的每公斤(約2.2磅)賠償20美元,或蒙特婁公約(Montreal Convention)規定的每名旅客賠償1131個特別提款權單位為依據,全球各家航空公司都遵行。

但多家航空公司均指出,不是所有損壞或遺失的行李航空公司都會補償,以下三種情況下損壞或遺失的行李,大部分都不予補償。

第一是遭運輸安全局(TSA)搜查而遺失或損壞的行李。TSA在搜查旅客行李後,都會在行李裡放一張紙條,上面有申訴電話,旅客如果認為行李因遭搜查而損壞或遺失,應逕行向TSA申訴,航空公司對此不負責。

第二是貴重或私人物品。包括現金、珠寶等,多數航空公司均視為貴重及不適合託運物品,旅客應自行負起保管責任,若有遺失不予補償。

第三是行李箱本身的損壞。多家航空公司均表示,行李箱本用來保護行李,有點損壞是正常,航空公司恕不負責。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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