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資產轉移狂熱

來源: 楊心傳 時間:11/26/2012 瀏覽: 3220

2012年對於「1%」或百萬以上的富翁可謂得天獨厚,機不可失。隨著遺產稅(Estate Tax)豁免(Exemption)從今年512萬元劇降為明年的100萬元進入倒數,精通此領域的律師及「遺產規畫師」(Estate Planner)已忙得不可開交。據國會預算處的估計,徵交遺產稅的富人將從2012年的4000人急升為2013年的5萬5000人,因此高達5萬的潛在遺產稅交納家庭在做最後的衝刺,使自己在年底前降級為「次百萬」富翁,以求豁免,請看下例。

 徐先生在家排行老二(兄弟姊妹九人),今年剛剛度過90歲生日,雖然與太太身體尚佳,但膝下無子女,為避免交遺產稅,決定捐出部分積蓄給徐家的第二三代甚至第四代作為教育費用(18歲以下要開有監護人的未成年帳戶)。徐氏家族「四世同堂」超過百人,夫婦一年的免稅贈與額超過200萬元(1萬3000元x2x100),既避免了2013年起高達55%的遺產稅,又搏得了家族上下的尊敬。
 
吳女士為執照建築工程師,自己名下設有建築工程公司(PE,PC)並擁有商業樓,自己為唯一股東。吳女士與先生、兒女住在長島,擁有兩棟豪宅(一棟出租),抵押貸款已全部還清。今年秋天吳女士趁曼哈坦房市「未熱」之前,以全部現金搶購入砲台公園的一棟共有公寓。掐指一算,吳女士的資產已遠超百萬,經諮詢律師後當機立斷,設立家庭信託(Irrevocable「不得反悔型」) ,將名下的三棟住宅和公司的產業淨值(Shareholder’s Equity)80%轉入子女名下,應可省去數百萬遺產稅(聯邦55%,紐約州約15%,最高不超過21%)。
 
把上例稍作變換,公司商業樓及3棟住宅均有抵押貸款,淨值加在一起不到200萬(吳女士和先生各有100萬豁免),但未來15年內會還清抵押貸款,房屋底價(basis)將升為近500萬,一旦吳女士離世,數百萬的遺產稅仍然是「在劫難逃」。
 
從此例可以推斷,這波資產轉移的受益人,絕不限於「1%」(嚴格的說只有 0.3%,指年收入超過百萬的全美約42萬5000個家庭),至少可擴展到像吳女士這樣的「3%」(夫妻年收入25萬,單身個人20萬)範疇。華人一向低調「埋富」,「低收入」與「高投資」房地產不成比例,因此「沉在水面下的」遺產稅「準」登記人可能不計其數。
 
專家建議,不管你是否屬於「1%」,只要你的凈資產超過500萬元,應盡可能採用「家族有限合夥人」(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或「模糊信託」(Intentionally Defective Grantor Trust)這類「杠杆」手段來轉讓財產以達到「貶值」饋贈,其基本原理是將家族高於500萬的產業先行「貶值」,降到500萬以下再進行贈與,達到雙重避遺產稅的目的,試舉兩例。
 
姜先生是「避險基金」(Hedge Fund)操盤高手,每年工資收入在百萬以上,再加上合夥人投資分紅,超過150萬。2012年底姜先生再施身手,進行「避稅」沙盤演練,將20年來的積累約1500萬元投入「家庭有限合夥人」。由於投資人普遍對「家庭有限合夥人」缺乏興趣(Unappealing),因此「市場」法則允許「家庭有限合夥人」以「廉價」轉讓(一般10%-35% Valuation Discount) ,「打折」後的姜氏資產約為975萬元轉讓給子女,仍然落入夫妻1024萬元遺產免稅額內。
 
高醫生夫婦每年的診所收入超過200萬元,工資收入由於「固定投資計畫」(DB Plan)的要求約百萬元,是不折不扣的「1%」。高氏夫婦善於投資理財,多年來在長島和皇后區多處置產,市值超出千萬。在遺產律師的建議下,高醫生夫婦於2012年底設立家庭「模糊信託」,分十年(最多可允許二十年)將房產轉讓給未成年的子女,同樣免去了日後交納巨額遺產稅的煩惱。
 
如果你屬於5萬+中的一員,是否該在年底前採取行動呢?(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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