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官方「加州勞工傷殘保險基金」(State Compensation Insurance Fund)華裔律師馮威廉說,凡聘有員工的企業都需購買勞工傷殘保險(Worker Compensation,以下簡稱工傷保險),但因為保費不便宜,實務上不少企業未依法購買。一旦員工確實因工受傷,可聘請律師告到民事法庭,此時雇主須自掏腰包支付包括律師、員工醫療等開銷,將遠比購買工傷保險還要昂貴得多。
加州勞工傷殘保險基金是加州政府創辦,但不像政府機構,尚擁有部分自主權,以致被定位為半官方,主要接受高風險或新創立企業,這些企業大多買不到一般工傷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目前每五家企業就有一家向該機構投保工商保險。
馮威廉是六年前成為該機構律師,此前服務於橙縣地檢處,擔任助理檢察官近八年,負責與家事法有關起訴案。
馮威廉說,近百年前,加州沒有工傷保險,以致工人因工受傷,就去民事法院控告老闆,老闆官司一輸,因涉及龐大理賠金額,只有關門倒閉,導致府庫稅收減少,因此州議會通過Boynton法案,並於1913年成立加州勞工傷殘保險基金,並於1914年正式運作。當時加州選民並通過加州憲法修正案,確保該機構未違反加州憲法。
從當時起員工因工受傷的理賠案,就與一般法院分開處理,只有少數例外。
他從處理多宗案件歸納出,職場安全是避免員工因工受傷的不二法門。勞力密集行業,如製造業、農場、營建業、餐館等員工會因工受傷,往往是因為職場未注意安全。建議業主加強預防工作,且在職場張貼勞工部有關員工權益告示,讓員工知道一旦摔跤受傷如何處理等。
來自台灣的馮威廉能說一口流利普通話,不過雙語能力多年來只在一宗涉及中國大陸來美不久的司機,申請工傷保險案時發揮過作用。該案司機負責替一家旅行社開小貨卡,載客前往聖地牙哥北邊一家賭場賭博。沒想到有一次因為迷路向民宅求助,因語言不通引起誤會,竟然被三名喝醉酒的居民嚴重打傷,幾近腦殘。
馮威廉說,類似事件受傷員工傷勢是否構成終身殘障,須經職業復健顧問判定。如果判定是終身殘廢,投保的工傷保險將負責終身理賠。他坦言,一些有爭議的理賠,有可能一拖就是十多年,與一般民事案不同。
雖然法律規定員工因工受傷須在受傷起的一年內提出報告,如此工傷保險公司才會受理。實務上也看到受傷員工在一年追溯期後,才透過律師向保險公司報告,顯然有例外。而就任何工傷保險爭議,若法官認為很難判斷那邊是在說真話,法律要求此時須做出對受傷員工有利判決。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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