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親戚是一對年長老夫妻,將要從英國移民來美,目前正在處理他們在英國的房產。如果他們要匯錢到美國買房子,手續怎麼辦?怎樣才能做到既合法又省稅?他們曾聽朋友說,移民第一次到美入關帶多少錢都不打稅,但第二次就要打稅了,不知是否屬實?
答:取得綠卡前,在海外的合法稅後所得均不需在美國再交稅,只需在銀行正常辦理匯款即可。
問:本人在1997年偷渡來美,從西雅圖入境時被捕,被關在拘留所,然後申請政治庇護失敗,之後自願回國。這中間我曾在美國拘留所待一年。我回國後,停留一個月再次偷渡來美。這次順利入境,沒有被抓。
2005年我申請職業勞工沒有成功。2007年,我曾請律師重新開案,過了半年律師回答是,提取不到我的案件,因為我忘記了A號碼,只提供名字、出生日期、和在那裡入境被捕。我這幾年有去過幾個律師樓,他們有的說不接我的案件,有的叫我等特赦!我現有兩個兒子,一個五歲、一個七歲,太太離開我了。沒有合法居留權,又帶著兩個孩子,進退兩難,請問是否有辦法取得合法居留權?
答:我們對你的狀況表示同情。依據目前法律及你的情況來看,沒什麼方法可讓你合法居留美國。與此同時,我們也提醒所有想移民和以及進入移民程序的人,盡可能多保留資料以便不時之需。(本文由王志東律師事務所解答)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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