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時看到身邊有這樣的故事發生,有些人在獲得美國綠卡之後,因為家庭或工作原因需要返回中國發展;或者一些美國公民在為父母申請了綠卡之後,父母不習慣美國生活;又有些人在美國工作期間取得了綠卡,但是隨著年紀增大,想回國生活等等。這些綠卡持有人出於不同原因,不得不選擇放棄綠卡,但與此同時,他們也希望在放棄綠卡之後,仍然可以回美旅行,短期造訪美國親友。對於這部分綠卡持有人來說,如何才能魚和熊掌兼得呢?本文,我們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綠卡持有人在放棄綠卡以後,如果希望回美旅行,必須通過申請短期簽證(B1/B2),才能重返美國。以下幾點是關於放棄綠卡和申請B1/B2的程序。
簽證面試
第一步。申請B1/B2簽證的第一步是在美國使領館預約面談。在每個美國使領館的網頁上,都有關於預約面談的指示。申請人可能通過上網預約面談。
第二步。在面談時,申請人必須填寫I-407表格,即放棄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的聲明。這個步驟不僅能書面記錄放棄綠卡的意圖,同時也能證明該行為是自願的。面談時,領事官員須確保申請人理解放棄綠卡以後的後果,只有在領事官員確定申請人清楚明白這些後果之後,I-407表格才會被接受,申請人便會在領事官員面前交出綠卡和回美證原件。
放棄綠卡後並不自動持有B1/B2簽證
領事官員接受I-407表格並不代表B1/B2簽證會自動簽發。申請人必須符合簽證申請的條件,領事官員才會簽發B1/B2簽證。這些條件包括申請人在中國有穩固的家庭關係和經濟關係、申請人會在美國短暫停留後返回中國、申請人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美國之行等等。除此之外,申請人必須確保美國之行的意圖與B1/B2簽證的要求相一致。
遞交I-407表格並不是失去綠卡的唯一方式,綠卡持有人在國外逗留時間過長以及和美國紐帶不夠緊密,也可能失去綠卡。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